美国纽约州两项提案限制儿童珠宝使用重金属和镉
2011年6月20日,美国纽约州提出两项法案No. A06758和S04055,拟禁止销售涂料和表面涂层中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儿童珠宝,以及塑料和金属部件中镉含量超标的儿童珠宝。新要求将于获得批准日起一年后生效。
新法案对儿童珠宝的涂料与基材的重金属含量及测试方法做了详细规定:
1. 儿童珠宝的涂料或表面涂层中的重金属迁移量应采用ASTM F963中规定的可溶性测试进行判定,并且不得超过以下水平:
表格:儿童珠宝的涂料或表面涂层中的重金属限量
元素 可溶性元素的最高含量限值
(单位:毫克/千克,或ppm)
锑 (Sb) 60
砷 (As) 25
钡 (Ba) 1000
镉 (Cd) 75
铬 (Cr) 60
汞 (Hg) 60
硒 (Se) 500
2. 儿童珠宝的塑料和金属部件中的镉含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 儿童珠宝中属于小零部件的塑料部件,如果经筛查其中总镉含量 >300 ppm,那么采用EN 71 Part 3方法测试,其中可溶性镉含量不得超过75 ppm;
• 儿童珠宝中属于小零部件的金属部件,如果经筛查其中总镉含量 >300 ppm,那么采用CPSC-CH-E1004-11方法测试,其中可溶性镉含量不得超过200 mcg (µg);
• 不属于小零部件的所有塑料和金属部件,如果经筛查其中总镉含量 >300 ppm,那么采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批准的盐水试验法或其后的修订方法测试,其中可溶性镉含量不得超过18 mcg(µg);
• 不属于小零部件的所有塑料和金属部件,如果经筛查其中总镉含量 ≤300 ppm,那么不需要进行可溶性镉含量的测试。
备注:
- “儿童珠宝”指供(六岁半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珠宝,包括:
• 与其它在包装、展示、推广或广告上显示适合儿童使用的产品相结合、附着或包装在一起销售的珠宝;
• 采用儿童尺寸,并且其设计用途并非供7岁或以上儿童使用的珠宝;
• 采用以下方式销售的珠宝:
◇ 自动售卖机;
◇ 专门销售在包装、展示或广告上显示适合儿童使用的产品的零售店、产品推销手册或网站;或者
◇ 零售店、产品推销手册或网站中专门销售在包装、展示或广告上显示适合儿童使用的产品的单独区域。
• 标签指示该产品专供儿童使用。
2. “珠宝”指主要作为饰品供人配戴的产品,包括脚镯、臂箍、胸针、王冠或女式冕状头饰、袖扣、带有明显装饰元素的发饰、计时器为装饰物部件的手表、在身体上穿刺的珠宝;但不包括:
• 供儿童在玩耍时使用的玩具珠宝或其它产品(如玩具娃娃或填充玩具动物配戴的项链,玩耍时用的新奇珠宝等)
• 附件
• 服装
• 鞋
• 主要用途为功能性,而非作为个人物品或装饰品配戴的其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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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小子 (威望:5) (广东 佛山) 家电/电器 经理 - 哥已经不玩质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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