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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关系“四阶段法”-1

第一步:掌握事实;
1、调查问题发生前的事实——这是要调查以往的记录——但是,问题发生前的事实并不全部记录在纸上,凡是你对于这位当事人业已了解的事,如像经历等当然也包括在内。
2、了解规则和惯例。——规则是应遵守的书面性的准据,惯例是累积的前例,有时后者的约束力较前者为大。
3、与有关人员交谈。了解其说法与心情。——一个人所感觉到的,所想到的,不论是正确的,或者是错误的,对于那一个人总是事实,因此需要将他作为事实来考虑。
4、掌握全部事实经过。——愈能掌握事实,愈能获得正确的判断,应确实检查是否已将全部事实列入考虑之列。
第二步:慎思决定
1、整理事实。——要找出是否有遗漏了的事实,或者彼此相互矛盾的事实。
2、考虑事实互相的关系。——要找出事实之间正确的因果关系,而且要面面顾到,否则容易导出错误结论。
3、考虑可能采取的措施——当将所有事实稍加考虑后,则可获得较多可能采取的措施,以供选择。
4、确认有关规定与方针——督导人员首先应考虑自己想采取的措施与公司的规定和方针有无抵触。
5、符合目的吗?——对其本人、对其他部下、对生产将有何种影响?
6、切忌过早以偏概全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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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一瞬 (威望:0) (四川 ) 电信通讯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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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学习了,坚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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