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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材料不合格特采处理问题

上周有客户到我司评审,谈到了“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中发现其偏离已批准 PPAP 的时候,必须有一合适的过程以获得顾客对于偏离的书面授权”的问题,查看了我司针对此问题的处理流程。针对这个问题,我编的流程中是这样描述的,质保部对于进货原材料按技术部制定的检验标准验收,如发现不合格开出不合格单反馈采购部,原则上采购部接到质保部不合格单处理退货事宜,如果因某些原因无法退货需特采,则由采购部提出特采申请,经销售部业务员(我司业务员就是顾客代表)与客户的协商,以获得顾客对于偏离的书面授权(可以是邮件形式),最后副总批准才可以特采,并将批准的特采单反馈质保部,后续跟踪处理。
客户在审核会上认为我的这个流程不需要那么复杂,只要质保部批准就可以了。之后,采购部就修改了特采单,由原来的业务员/副总审批是否可特采改为了由质保部参与批示。而且,现在是只要质保部开出原料不合格单,采购部立马开出特菜单(特采的理由是生产等着用,如果不特采要停产),且第一个让质保部批示。这让我很反感,这样做,别的部门会怎么认为,你质保部发现不合格没多久,就同意让步接收,那不合格还有什么意义?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特采以后,质保部无形中又增加了工作量,过程的加严跟踪、供应商的整改、客户使用的跟踪都是工作。。。。
为此,昨天因为一张特采单(这家供应商上月已经发生过此问题,这个月又发生类似缺陷),采购部又让我部第一个签特采单,我发火了,要求采购部先让其他部门同意后最后一个找我质保部。采购员就气呼呼的回去,告诉采购主管说质保部拒签,采购主管找我问为什么,我告诉他,我不是拒签,而是最后一个签!再说了,我已经判不合格,作为我质保部是能不用不合格的就不用不合格,最好发现不合格就退货!采购主管也火了,说:“以后不让你们质保部签了”!我就说:“不签就不签”!
事后想想,不知道我的想法是不是错了?对于原材料不合格的特采是否需要质保部签字同意才能用?如果质保部签字同意,我又怕以后万一出了问题,别的部门又都不管,把责任都推到质保部,他们的理由是在质量上面质保部是权威,质保部说行就行,说不行就不行,最后以质保部判断失误来承担不合格原料特采导致的客户抱怨,那我不是更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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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琪天空 (威望:4) (浙江 温州) 汽车制造相关 经理 - 质量振兴,如履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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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特采的权限是
由公司质量负责人或总经理授权职务人
如果贵司是由你负责
你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当然,你在判断的时候更需认真严肃
重大的不合格放行
应进行必要的评审
或者向公司高层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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