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WEEE的垃圾桶标识问题
各位,WEEE指令的那个垃圾桶的标示在放置是否可以横过来?因为公司产品marking的高度受限,直立垃圾桶会很小,和其他标示不协调。
另外无论是可以还是不可以,是否有规范支持,请大侠们指教。。
另外无论是可以还是不可以,是否有规范支持,请大侠们指教。。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已邀请: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1 个回复
cqtmwj (威望:0) (重庆 ) 汽车制造相关 工程师 - aaaaaa
赞同来自:
为了标注出生产者和表明设备是于2005年8月13日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上应该有以下内容和标识:
1. 生产者的唯一标识;它可以是品牌、商标、公司注册代码或其他类似的可以说明生产者的方式;无论选择哪种方式,依据欧盟2002/96/EC(WEEE)第12条1款,该生产者应该在欧盟成员国有生产者注册的记载。
2. 2005年8月13日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应标有以下两种信息之一:
2.1 照EN28601的规定、以非代码文本方式或其它代码文本方式标注出制造/投放市场的日
期。代码的设计应为处理设备可识别。
2.2 使用规定的辅助图标,即,交叉线和带轮子的垃圾桶,见下图,也见2002/96/EC(WEEE)第12条3款及附录IV。
注:本条款要求并不限制同时使用以上两种方式。
3. 图标应该位于明显处,应耐磨擦,清晰可辩。
三,图标的设计要求
第二条中第2款提到的辅助图标应由以下内容组成,高度为h、宽度为1.2a的实芯条,高度h与宽度的关系应为0.3a或1mm;实芯条应与交叉线和带轮子的垃圾桶图形联用;实芯条内不能有任何文字或信息。实芯条与交叉线和带轮子的垃圾桶图形的相互关系应符合上图规定。
注:交叉线和带轮子的垃圾桶图形尺寸及相互关系与IEC61429补充件11定义和规定的废旧电池回收图形相同。
设计上述图标图形时,由于生产过程的限制或变化引发的图形改变是允许的(例如线条粗细变化,圆角变化,线条的结合等),只要主观看上去该图形无明显变形即可。
四,图标的质量要求
图标的质量要求应符合具体产品标准中对铭牌的质量要求,如果该产品没有标准或标准中没有规定图标的质量要求时,以下要求应满足:
手持沾水的棉布擦图标15S和手持沾汽油的棉布擦图标15S,检查图标耐擦的符合性。本试验结束后,图标应仍是清晰可辩的,不能被很容易的揭去。如果使用标签铭牌,不应出现卷边现象。
注:用于耐摩擦试验的精制汽油的脂肪烃类己烷溶剂具有最大芳香烃含量的体积百分比应为0.1%,贝壳松脂丁醇(溶解溶液)值为29,初始沸点应大致为65℃,干涸点69℃左右,单位体积的质量约为0.7kg/L。
五,图标位置的选择
如果由于产品尺寸或产品功能特性等原因使得图标不能标在产品上,则:
a) 将图标标在电源线(如果有的话)上的小旗子上;以及
b) 标注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单上,如果提供的话。
如果以上都不适用,则应将图标标在包装箱上。无论使用本条款提到的哪种方式,图标都应符合第二,第三条的要求,适用的话还应符合第四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