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对ISO9000标准中设计开发条款的理解
最近,在接受ISO9000认证的现场审查时,专家审核员对7.3设计开发相关条款进行审核时,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7.3.2的描述:设计和开发的输入应包括:a)功能和性能要求
因此设计和开发应只限于对产品的功能和性能这两方面,而工艺方面的设计则不应属于产品设计开发的范畴
所以,企业产品只有在功能或性能上存在超出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的部分,才能算得上是有设计和开发,否则,在质量手册中应将删减7.3设计和开发的条款。
按照这位老先生的观点,中国大部分的企业,根本不存在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只是制造而已。
不知各位对这种观点是否认同?对7.3设计和开发的要求又是如何理解的?
7.3.2的描述:设计和开发的输入应包括:a)功能和性能要求
因此设计和开发应只限于对产品的功能和性能这两方面,而工艺方面的设计则不应属于产品设计开发的范畴
所以,企业产品只有在功能或性能上存在超出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的部分,才能算得上是有设计和开发,否则,在质量手册中应将删减7.3设计和开发的条款。
按照这位老先生的观点,中国大部分的企业,根本不存在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只是制造而已。
不知各位对这种观点是否认同?对7.3设计和开发的要求又是如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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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oney_lee (威望:2) (广东 广州) 其它行业 员工 - 随风而来,随风而去!
赞同来自: wkt
1.产品设计开发
2.制程设计开发
这两个阶段是同等重要的.
如果只有制程设计开发,也可以叫设计开发,如3楼所说"ISO9000对7.3的要求,是包括产品和制造过程的设计和开发的。"
只不过这两过阶段不可混淆,不要在产品开发时写一大堆制程设计进去,在制程开发时又去做产品设计.
如果楼主这种情况在开发提案中就应写明:此次设计开发不包括产品开发,只是针对制程作设计开发,这样的问题就可以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