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批产品,存在不同AQL值,如何确定抽检数量
我们产品的缺陷被分为轻不良、重不良与致命不良,每种异常级别分别对应了不同的AQL数值,根据一般抽检水平2级水平查抽检表,如依据重不良所对应AQL数值,表格会提供一个抽检数量,但根据轻不良,表格又会提供另外一个抽检数量
例如:批次数量501 ~ 1200时,依据重不良所选取的AQL值,抽取数量为125,AC =1 RE = 2,但根据轻不良所对应的AQL值,抽取数量为80,AC=1 RE=2,这时我们产品的抽样数量应是多少,依据是什么?
被这个问题困扰了几天,期待高手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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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ckfinn (威望:17) (广东 深圳) 机械制造 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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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L值的设定, 本身是客户的要求或者供求双方商定的结果.
所以出现, 并不奇怪, 在GB2828里面也专门讲到根据不合格分类,AQL值不一样的问题, 但是在对这类产品的综合判断上, 并没有明确规定怎么进行:
比如: Maj 0.4%/ Min 0.65% 的抽样方式, 样本量在501~1200.
Maj0.4%, 抽125pcs, Ac=1, Re=2
Min 0.65%, 抽80pcs, Ac=1 Re=2.
最大的样本数量为125pcs, 一种做法, 首先抽80pcs, 确认maj 缺陷和Min缺陷 的数量, 然后在抽45pcs,确认Maj 的数量.
Maj缺陷 的数量=80pcs中发现的个数+ 45pcs中发现的个数. 这个毫无疑问.
但是, 对于Min缺陷的数量=80pcs 中发现的个数, 还是125pcs中发现的个数呢? 这个问题有待解疑.
另一种做法是抽205pcs, Maj 缺陷的数量125, Min 缺陷的数量80, 但是觉得不可接受. 因为当AQL值统一时, 就对不上了.
另外假如Maj缺陷的个数是2或者以上, 这批是拒收的, 无疑问, 另外Min缺陷的个数是2或以上的时候, 也是拒收的, 毫无疑问, 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项是拒收的, 就都拒收.
但是当Maj缺陷 和Min 缺陷都是1个的时候, 按照单独的判断, 都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综合判定呢? 因为两个Min 缺陷就不可以接收了, 现在还发现了一个比Min 缺陷还严重的缺陷, 也就是说在缺陷影响的程度上超过了2个Min的缺陷.
这时候,按照这样讲的话, 又是不可以接受的.
以上两点问题, 无法在GB2828上直接找到答案, 也许是对标准理解不深导致.
欢迎吐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