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工、特采放行还是其他?
我公司生产一种化工产品,各项指标中有一项PH值要求在5-7,但偶尔有批次小于5,达到4点几,属于不合格,我们质量开了不合格单,按道理生产应该返工的,但生产申请与PH值高的产品混合调节后使用,这样也会合格的,这样的话我们这些产品的 处理方式在不合格流程上怎样体现呢?是按返工走,还是特采放行,还是其他的处理方式比如说混合调节呢?混合调节是不是也算一种返工呢?大家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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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kdgh (威望:1) (广东 东莞) 电子制造 员工 - 一直往前走,仿佛沒有了終點;
卻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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