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传读后感
完美是一种信仰
--------《乔布斯传》读后感
乔布斯说:如果你是一个木工,正在做一个实木抽屉,你也不能在背后用一块胶合板,即使这个部分对着墙,没有人会看到,但是你知道它在那儿,所以你还是要用一块好木头,为了在晚上睡得更香,为了美和质量的追求,这一切都要贯穿始终。
一直以来我都在想:乔布斯到底吸引我们的地方在哪里?为什么世界都在谈论他,那么多人纪念他?读完 50多万字的《乔布斯传》,我似乎找到了答案。
我相信,就像看《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所看到的乔布斯是不一样的。而对于我,这个与质量打交道的人来说,最深的印象就是乔布斯对完美的执着追求,他的执着是一种对于完美产品的激情。说他将完美当成了一种信仰一点都不为过。我们知道,完美主义对于乔布斯,是他复杂个性的一个主要方面,对完美的追求是贯穿他的一生的,而且他已经把这种对完美的信仰与他的创新产品融合在了一起,这种融合在其个性和产品中的最显著特征之一就是极致,这种极致促成了他对世界的“非黑即白”的二元论观点,发现任何瑕疵都可能引发乔布斯一顿咆哮:一道金属涂层、一颗螺丝钉的曲线、一只机箱上蓝色的深浅、一款导航屏幕的直观性——他会一直骂它们“烂透了”,直到某个时刻他突然称赞它们“完美至极”。他对完美主义的近乎苛求的信奉也直接启发了他的团队一系列的创新活动。从最初的麦金塔到 “邦迪蓝”的iMac,以及有着“白鲸的白”的iPod、“金刚玻璃”的iPhone和被称为“耶稣平板电脑”的iPad等一系列伟大的产品,无不是在其一次又一次的“咆哮声”中诞生的。
乔布斯是站在艺术和科技的交汇点上的那个人,他成功的将艺术创意和技术结合起来,乔布斯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她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他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乔布斯对完美的无以复加的追求源于他极高的艺术鉴赏力和判断力。同时这些鉴赏力和判断力对于他生产出伟大的产品又有着无法取代的作用。比如乔布斯一眼就能看出市场上充斥着的二流产品。况且只有具有极高的鉴赏力和判断力的人对产品才会有更高的要求和不惜成本的魄力。
比如 iMac的外壳设计:首先乔布斯找了一个在设计方面跟他一样“吹毛求疵”地追求“非同凡响”的天才设计师艾弗,因此才诞生了被誉为“一个新纪元的开端”“一个产业的华丽转身”的“手感顺滑、赏心悦目,就像一只知更鸟蛋”的设计,通过机箱半透明的“邦迪蓝”色的外壳,人们能够看到乔布斯对产品的用心,而这种用心贯穿于所有元件的制造以及组装的过程中(乔布斯一直坚持要让芯片整齐地排列在电路板上,即使它们不会被人们看到也要这么做!)。这种半透明机箱外壳的设计将传达简约的理念,同时也体现出真正达到简约所需要的深度。在这如此简约的塑料外壳中也蕴涵着十足的复杂性。艾弗和他的团队与苹果公司在韩国的制造商合作,力求制作出完美的产品,他们甚至去了一家生产糖豆的工厂,学习如何把半透明色彩做的更富有活力。每只外壳的成本超过60美元,是普通计算机外壳成本的3倍。换做其他公司,可能会对此进行专门论证,讨论半透明外壳是否能帮助提升销量,并证明额外的成本是值得的。但乔布斯对这种论证不予考虑。他常常将对完美的追求凌驾于产品的实用性之上,乔布斯认为苹果的目标不仅仅是赚钱,而是制造出伟大的产品。
再比如在AppleⅡ箱体的设计中,苹果曾经在PANTONE 公司的帮助下确定所有塑料的颜色,仅米黄色就有超过2000多种,但没有一种让史蒂夫满意。在调整箱子设计的过程中,乔布斯花了好几天时间,苦苦思索边角应该多圆润。
乔布斯和他的设计师艾弗都认为设计不仅是关于产品的外观,而且必须要反映出产品的精髓,设计是一个人工作品的核心灵魂,并最终由外壳表达出来。
同时他还注重产品的包装——要知道,人们会根据封面来评判一本书的好坏——同理,苹果产品漂亮的外部装饰和包装也能说明里面是个好东西,“包装就像一座剧场,它能够制造故事。”
还有对工厂外观的要求:纯白色的墙壁,亮蓝色、黄色或红色的机器,整个工厂车间“看上去就像亚历山大•考尔德的作品展”,当被问及为何对工厂的外观如此重视时,乔布斯说,这是保证对完美的激情的一种方式。
总之从产品设计到产品发布的每一个环节,乔布斯都竭尽所能地追求着完美,他把他生产的每一样东西都当作一件艺术品一样的雕琢、打磨,因此也得到了世人的追捧和痴迷。他要打造一家传世的公司,他要改变世界,这所有的梦想都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实现了,“过程就是奖励”,他说的没错!
--------《乔布斯传》读后感
乔布斯说:如果你是一个木工,正在做一个实木抽屉,你也不能在背后用一块胶合板,即使这个部分对着墙,没有人会看到,但是你知道它在那儿,所以你还是要用一块好木头,为了在晚上睡得更香,为了美和质量的追求,这一切都要贯穿始终。
一直以来我都在想:乔布斯到底吸引我们的地方在哪里?为什么世界都在谈论他,那么多人纪念他?读完 50多万字的《乔布斯传》,我似乎找到了答案。
我相信,就像看《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所看到的乔布斯是不一样的。而对于我,这个与质量打交道的人来说,最深的印象就是乔布斯对完美的执着追求,他的执着是一种对于完美产品的激情。说他将完美当成了一种信仰一点都不为过。我们知道,完美主义对于乔布斯,是他复杂个性的一个主要方面,对完美的追求是贯穿他的一生的,而且他已经把这种对完美的信仰与他的创新产品融合在了一起,这种融合在其个性和产品中的最显著特征之一就是极致,这种极致促成了他对世界的“非黑即白”的二元论观点,发现任何瑕疵都可能引发乔布斯一顿咆哮:一道金属涂层、一颗螺丝钉的曲线、一只机箱上蓝色的深浅、一款导航屏幕的直观性——他会一直骂它们“烂透了”,直到某个时刻他突然称赞它们“完美至极”。他对完美主义的近乎苛求的信奉也直接启发了他的团队一系列的创新活动。从最初的麦金塔到 “邦迪蓝”的iMac,以及有着“白鲸的白”的iPod、“金刚玻璃”的iPhone和被称为“耶稣平板电脑”的iPad等一系列伟大的产品,无不是在其一次又一次的“咆哮声”中诞生的。
乔布斯是站在艺术和科技的交汇点上的那个人,他成功的将艺术创意和技术结合起来,乔布斯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她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他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乔布斯对完美的无以复加的追求源于他极高的艺术鉴赏力和判断力。同时这些鉴赏力和判断力对于他生产出伟大的产品又有着无法取代的作用。比如乔布斯一眼就能看出市场上充斥着的二流产品。况且只有具有极高的鉴赏力和判断力的人对产品才会有更高的要求和不惜成本的魄力。
比如 iMac的外壳设计:首先乔布斯找了一个在设计方面跟他一样“吹毛求疵”地追求“非同凡响”的天才设计师艾弗,因此才诞生了被誉为“一个新纪元的开端”“一个产业的华丽转身”的“手感顺滑、赏心悦目,就像一只知更鸟蛋”的设计,通过机箱半透明的“邦迪蓝”色的外壳,人们能够看到乔布斯对产品的用心,而这种用心贯穿于所有元件的制造以及组装的过程中(乔布斯一直坚持要让芯片整齐地排列在电路板上,即使它们不会被人们看到也要这么做!)。这种半透明机箱外壳的设计将传达简约的理念,同时也体现出真正达到简约所需要的深度。在这如此简约的塑料外壳中也蕴涵着十足的复杂性。艾弗和他的团队与苹果公司在韩国的制造商合作,力求制作出完美的产品,他们甚至去了一家生产糖豆的工厂,学习如何把半透明色彩做的更富有活力。每只外壳的成本超过60美元,是普通计算机外壳成本的3倍。换做其他公司,可能会对此进行专门论证,讨论半透明外壳是否能帮助提升销量,并证明额外的成本是值得的。但乔布斯对这种论证不予考虑。他常常将对完美的追求凌驾于产品的实用性之上,乔布斯认为苹果的目标不仅仅是赚钱,而是制造出伟大的产品。
再比如在AppleⅡ箱体的设计中,苹果曾经在PANTONE 公司的帮助下确定所有塑料的颜色,仅米黄色就有超过2000多种,但没有一种让史蒂夫满意。在调整箱子设计的过程中,乔布斯花了好几天时间,苦苦思索边角应该多圆润。
乔布斯和他的设计师艾弗都认为设计不仅是关于产品的外观,而且必须要反映出产品的精髓,设计是一个人工作品的核心灵魂,并最终由外壳表达出来。
同时他还注重产品的包装——要知道,人们会根据封面来评判一本书的好坏——同理,苹果产品漂亮的外部装饰和包装也能说明里面是个好东西,“包装就像一座剧场,它能够制造故事。”
还有对工厂外观的要求:纯白色的墙壁,亮蓝色、黄色或红色的机器,整个工厂车间“看上去就像亚历山大•考尔德的作品展”,当被问及为何对工厂的外观如此重视时,乔布斯说,这是保证对完美的激情的一种方式。
总之从产品设计到产品发布的每一个环节,乔布斯都竭尽所能地追求着完美,他把他生产的每一样东西都当作一件艺术品一样的雕琢、打磨,因此也得到了世人的追捧和痴迷。他要打造一家传世的公司,他要改变世界,这所有的梦想都在追求完美的过程中实现了,“过程就是奖励”,他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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