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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和开发评审如何进行???想知道吗?

这是一个关于设计开发评审需要哪些部门或人员参见的问题讨论!!!请感兴趣的大虾各抒己见!
我先开过头:
首先看一下标准条款7.3.4中的一段话“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这句话意思是说“1.要按照设计策划的安排实施相关评审;2.评审的参与者要包括各评审阶段有关的职能部门派出适宜的代表参加。”

目前现状是:一家公司的“产品样件设计、样件制造、样件检测和试验、正式生产前的批试等”都由研发部门负责实施,生产部门只是根据研发部最终验证得到的“产品工艺文件实施生产”,检验部门也只是根据研发部提供的检验技术文件实施检验工作,采购部门也只是按照研发部提供的相关采购技术要求实施采购。因为这家公司只是一个发展中的小公司,还没有达到大公司的职能分工要求。

而外审员在现场审核时,认为这样做不合理。理由是“设计评审必须要有生产部门、检验部门等职能部门参加”,再进一步的理由是“标准条款《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有关的职能的代表》”。他认为没有生产部门和检验部门等部门参加就不合理,另外程序文件中也必须把他认为的内容写上去。

我有点纳闷?你们认为呢?……欢迎接龙讨论,共同提高。其实这方面的内容是好多审核员的困惑!{V{V{V{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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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舞狂 (威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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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和检验部门参加是必须的。要知道产品最后是要在生产部门进行生产。生产时的工艺条件都要符合生产部现有的设备条件和生产能力,品官部也一样。在产品设计的初期就应该考虑这些条件,否则,设计好的产品生产部不能生产或者检验部门没有能力进行检验,这样的设计是没有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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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清风朱兰
清风朱兰

擅长质量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工艺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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