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闹不闹心?!
在即将离开的企业,居然碰到这种不称意的事情:因为工资是五月底发四月的工资,五月底离职时,发现四月份工资单不但没有考核奖;还在四月份工资中将二三两月的考核奖都扣除掉,四月份工资总共扣除接近3k的金额;难道讲:离职时非要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对待吗?上哪找个说理的地?求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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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让花开 (威望:0) (山东 青岛) 机械制造 总经理 - 喜欢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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