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内部第三层次的文件,可否称为“程序文件”,具体问题如下!
我们单位属于科研单位,下属不同的研究室,由于各研究室承担不同的科研任务,又都需要质量管理体系做保障,就遇到编文件的事情。单位本身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但由于这些文件只能宏观的描述我们单位的一些概况,与各研究室的实际情况不能很好的切合(各研究室的专业差异也比较大),因此研究室需要编制更加适合自己的文件,那么这些文件我们单位的原则是“希望文件名称上取为规范、规则之类的,杜绝使用程序这个词语”,而由于某些原因,有的研究室编写了程序(但从我们单位角度来说,仍将这些文件列为第三层次,研究室也认同),我不知道这样是否符合要求?还是这类文件必须叫做规范什么的。另外就是同样属于管理方面的一些文件,怎么区分程序文件还是管理规范/规则?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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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要饭的 (威望:58) (天津 天津) 汽车制造相关 工程师 - 擅长质量群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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