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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这样的供应商该以谁为准呢?

背景:
本人是SQE,属质量部。
我们有两家供应商A和B,不同名称,他们为我司提供一款关键零件,A在北方,B在珠三角,我们公司也在珠三角。
A和B的关系:
B是A和当地人合资开的,起初起初只是作为中转仓库存储A的零件,然后按期送到我司,我司自己焊接和组装。
后来我们将焊接和组装也外发,当时就将焊接和组装都放到B那里,于是现在变成了:我们出订单到A,A生产大部分下层件,发到B进行焊接和组装,由B送成品到我司。
现在情况:
我们对供应商有做质量体系审核并对其进行评级。A评级是达标的,但B有部分项目不达标,且与A的差距较大。每个季度我们还会进行关键部件的制程审核。以往我们仅对A进行质量体系审核和季度审核,所有报告和资料都是以A的名义,就是说没有把B作为独立的供应商。
近期由于DNV培训去B那里审核,DNV的人指出应以B为主体,即B才应该是这个部件的供应商,A是B的下级供应商,因为组装和成品都是在B完成的,且A和B有各自的公司名称,是相对独立的。
现在的问题点在于采购一直以是下定单给A,所以认为此部件的供应商是A不是B;而我们无论是审核或审核地点还有提交资料时都很矛盾,不知该以A的名义还是B的名义。明明是在B做,但报告却要写的是A。
这种矛盾的情况麻烦大家给支支招吧,该如何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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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志之伤害 (威望:45) (浙江 绍兴) 机械制造 工程师 - 明心见性,直至本心。我,是一切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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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纠结 有点像三角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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