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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的博客
目 录
1. 再谈房价 9
2. 别浪费了青春——说给年轻的八零后们 14
3. 靠憋是憋不住的 27
4. 对比中的差距 30
5. 投资、投机知多少 32
6. 先说逻辑 再说现象 38
7. 政策稳定 市场才能稳定 42
8. 是遏制房价还是制造危机 47
9. 代沟形成的差异 50
10. 两会归来的信息 52
11. 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我的提案之三 55
12. 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我的提案之二 58
13. 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我的提案之一 60
14. 又是一场闹剧 64
15. 比窦娥还冤的中国房地产 68
16. 算不清楚的一笔糊涂账 72
17. 资金不是推动房市上升的动因 75
18. 中国能实行物业税吗? 77
19. 国务院新政之威 80
20. 如果是一种常态 83
21. 短评 86
22. 关于拆迁条例的修改 89
23. 土地供给的多与少 94
24. 划出正常轨道的原因 96
25. “刻舟”岂能“求剑” 99
26. 看央视的困惑 102
27. 迪拜金融危机的防火墙 105
28. 一锤定音之后 108
29. 荒谬的结论 112
30. 痞子文化 114
31. 北京的房价 120
32. 用高标准提高住宅质量 123
33. “倒”不是一种犯罪 125
34. “倒”不是一种犯罪 128
35. 改革的核心是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130
36. 平均销售不能说明泡沫 134
37. 忍无可忍 139
38. 仍然是金九 141
39. 商品房不是普惠消费品 143
40. 反问之二 146
41. “地王”频出的反问 149
42. “拐点”不过是媒体的忽悠 152
43. 换个思路解决房价 155
44. “惊弓之鸟” 158
45. 中国经济的政治周期性 161
46. 没人想要“捂” 167
47. “楼脆脆”与“楼歪歪” 172
48. “楼脆脆”与“楼歪歪” 177
49. 一点遗憾 182
50. 房子不如奶酪 184
51. “有其所”还是“有其屋” 187
52. 轻言通胀的危害 191
53. 我不赞成捂盘 197
54. 牛刀请别“胡说” 200
55. 各算各的账 204
56. 后浪推前浪 207
57. 越描越黑 211
58. 计划手段的失败 216
59. 谬误的泡沫 219
60. 疯狂且愚蠢 224
61. 焦虑转化为仇恨 226
62. 数字的解读 235
63. 何年见分晓 237
64. 退房的N种理由 241
65. 尴尬的“天价地” 246
66. 让市场决定未来 250
67. 花落谁家 254
68. 住房最大的腐败在于制度 257
69. 《亮剑》的核心 262
70. “白菜与房价” 266
71. 分析报告说明什么 272
72. 胳膊拧不过大腿 275
73. 房价涨了多少 282
74. 《经济半小时》居心何在 285
75. 另类的交评分析 289
76. 房价上涨的信号 291
77. 疑问北京社科院的科学性 293
78. 打出来的公平 299
79. 批判《北京蓝皮书》 302
80. 促进消费应待遇平等 307
81. 权利与代价 314
82. 本不想说的话 318
83. 还给市场定价权 322
84. 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及销售收入分析基本情况(续) 325
85. 众望所归 344
86. 请不要用恶搞造新闻 349
87. 保障性住房的尴尬 351
88. 房地产要的不是振兴计划 357
89. 该不该买房 361
90. 平均房价 364
91. 松绑市场限制 368
92. 朝令夕改的困惑 373
93. 赴美归来 376
94. 到底谁疯了 379
95. “市场化”的方向不变 381
96. 什么是保障 384
97. 谁在折腾 388
98. 写好开年第一篇——给员工的一封信 391
99. 房市的N大可能走向 393
100. 突破冬季 396
101. 树欲静而风不止 399
102. 新政另解 401
103. 泡沫的产生 410
104. 姗姗来迟的新政 413
105. 免税中的拉动 415
106. 是谁惹的祸 418
107. 销售的反弹说明什么 420
108. 善恶一步之差 422
109. 因饥不择食而机不择时 424
110. 绊脚的舞步 430
111. 明确调控的方向 435
112. 秦琼卖马 440
113. 政策导向的反作用力 444
114. 短信的危害 448
115. 立法者的困境 451
116. 要想富先修路 454
117. 食品法修改反映的是什么 458
118. 隔靴搔痒 462
119. 同样的救市 不同样的待遇 465
120. 奶粉与住房 467
121. “该出手时应出手” 472
122. 迟来的救市 477
123. 暖冬中的春风 479
124. “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482
125. 谁的损失最大? 484
126. 不懂装懂 487
127. 住房建设的初级阶段 490
128. 不合时宜的噪音 494
129. 暴跌之下的抱怨 498
130. “幸福花开” 499
131. 忙里偷闲(三) 501
132. 忙里偷闲(二) 503
133. 忙里偷闲(一) 504
134. 情绪不能代替规律 506
135. 不是救市、而是纠错 510
136. 市场不需要道歉 515
137. 经济也会地震 517
138. “不仅是段子” 519
139. 他们算不上开发商 522
140. 房价波动是因还是果 524
141. 和谐社会中的噪音 529
142. 观望在于预期 538
143. 从对人权的尊重到对财富的尊重 541
144. 纳税与捐赠 545
145. 谁在拉动保障性住房的建立 550
146. 谁在拉动保障性住房的建立 554
147. 拉住孩子的手-联合赈灾行动倡议书 558
148. 影响的作用 562
149. 豪赌的政策 566
150. 价格扭曲的导向 569
151. 不是次债的次债危机 573
152. 市场经济中无“雷锋” 577
153. 子不教 父之过 580
154. 考验执政能力 583
155. 数字中的变化 586
156. 清明时节雨纷纷 590
157. 奥运与经济 593
158. 企业家的责任 596
159. 何为民生 600
160. 还原政协的本色 603
161. 大部委制的背后 606
162. 我读政府工作报告(二) 608
163. 我读政府工作报告(一) 611
164. 我读政府工作报告(二) 不要被媒体忽悠了 614
165. 地价的期货作用 619
166. 历史的错误不应重复 623
167. 在黑暗中摸索 625
168. 天灾还是人祸 628
169. 北京地价仍飘红 631
170. 全国的房价 633
171. 投资与炒房 638
172. 北京的房价 641
173. 政策路径与目标的一致性 644
174. 手忙脚乱的背后 647
175. 皇帝不急太监急 650
176. 好心帮倒忙 653
177. 几只苍蝇 656
178. 消费升级 659
179. 理不辨不明 662
180. 钟声中的疑惑 664
181. 房市会跌吗? 667
182. 无法改变的需求 670
183. 一股寒流 673
184. 住房是个长期政策 676
185. 法的伤害 679
186. 从一房二卖说起 683
187. 谁在关心房价 686
188. 户籍制度的堡垒 688
189. 好心未必有好报 692
190. 税政与税务 695
191. “帮凶” 697
192. 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秩序 699
193. 祸从口出 703
194. 应博弈于出台之前 705
195. 好事多磨 708
196. 关于第二套住房的争论 710
197. “饮鸩止渴” 714
198. 让流动性固化 718
199. 政策性的囤地 721
200. 寻找一种平衡 724
201. 挽救夹心层 728
202. 一句废话 732
203. 从制度入手 736
204. “旧房不是房” 740
205. 曾经的预言 744
206. 一个明显的房价上涨信号 747
207. 消费者的定价权 749
208. 秋风的愤怒 752
209. 是结果而不是原因 755
210. 鸡毛令箭 759
211. 公婆之争 761
212. 有比没有强 764
213. 加税与免税的政策导向 768
214. 与美国住房部长共进晚餐 772
215. 骗人也不是这种骗法 775
216. 土地、粮食与房价 778
217. 关于小产权房的争论 782
218. 市长与市场 785
219. 地价重构的影响 787
220. 大城市效应 789
221. 关于上篇文章《天下岂有这种税法》的补充 794
222. 天下岂有这种税法 795
223. 无奈的建设部 800
224. 人口结构与需求 803
225. 房价再涨十年又会怎样 808
226. 供求关系与价格 812
227. 分清眉毛与胡子 818
228. 责任 821
229. 一个巴掌拍不响 824
230. 寂静的五月 829
231. 扭曲的政策 831
232. 放开喉咙 835
233. 疯狂与理智 839
234. 增加什么供给 844
235. 依法治国 848
236. 迪拜游记(八)——空中之旅 853
237. 迪拜游记(七)——竞争的促进作用 856
238. 迪拜游记(六)——面向未来的规划 860
239. 迪拜游记(五)——什么是“泡沫” 866
240. 迪拜游记(四)——星级酒店 873
241. 迪拜游记(三)——特殊的历史与制度 879
242. 迪拜游记(二)——心急吃不上热豆腐 883
243. 迪拜游记(一)——初来乍到 885
244. 住房是谁的政治 888
245. 解读《物权法》 892
246. 解读《物权法》(续) 897
247. 一个特殊的节日——写给女同胞 903
248. 仅仅是个开始 907
249. 别冤枉了时先生 910
250. 小肚鸡肠 913
251. 疯狂的逻辑(下) 916
252. 疯狂的逻辑(上) 925
253. 《疯狂的逻辑(下)》请时先生对民众认个错 932
254. 我替小潘说两句 936
255. 政府的责任 944
256. 铁树开花 950
257. “隔山买老牛” 953
258. 我也有一颗童心 959
259. 写在政协会闭幕之后 962
260. 北京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之五:区别对待境外人士购房 966
261. 北京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之四:建立公开透明的土地供给制度 968
262. 北京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之三: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内循环”的建议 970
263. 北京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之二:关于依法治市,树立政府信誉与权威的建议 972
264. 北京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之一:关于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974
265. 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好处的增值税 976
266. 聪明人别被傻瓜骗了 982
267. 别拿日本泡沫当镜子 989
268. 关于增值税 994
269. 什么收入标准是中国的富人 998
270. 关于个人合作建房的讨论 1000
271. 该盖什么房子 1005
272. 回答网民的提问(三)——关于我的故事 1010
273. 答复网民的提问(二)——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 1015
274. 答复部分网民的提问(一)——华远集团是什么样的企业 1020
275. 让我过个安生年 1024
276. 别用宏观调控代替长期政策 1027
277. 一场未拍完的闹剧 1035
278. 重论房地产调控(四) 1041
279. 重论房地产调控(三) 1048
280. 重论房地产调控(二) 1055
281. 重论房地产调控(一) 1059
282. 别把驴子当成马 1063
283. 小丑跳梁 1066
284. 请先学学骑马 1070
285. 用数据来说服公众 1073
286. 也许只是“学生票”——部分意见的回复 1074
287. 关于成本公布——一个不应讨论的问题 1076
288. 政府该干的事 1080
289. 谁来承担制度成本 1083
290. 公平交易 1087
291. 又感冒了 1091
292. 重新思考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 1093
293. 信息的不对称性 1095
294. 谁可以称为是房地产行业的专家 1099
295. 出租车价格与政府何干? 1103
296. 对当前政策的建议 1106
297. 仇富只有一种 1113
298. 宏观调控应找准问题对症下药 1116
299. 对于宏观调控的七大困惑 1120
300. 招拍挂让房价上升的另解 1127
301. 房价暴涨谁的错? 1131
302. 房价疯涨是个危险的信号 1137
303. 评《潘石屹的博客》 1143
304. 别让“专家”忽悠了政府 1146
305. 从两会的提案看两种不同的政策倾向 1156
306. 并不富有的中国富人 1162
307. 小潘,洗洗你的脸 1174
308. 开发商获得土地的三种方式 1177
309. 2005年的房地产市场的评价 1183
310. 给小潘的第二封回信 1191
311. 不能用道德观点否定经济发展规律 1196
312. 小潘的无知——回信 1202
313. 关于居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的讨论 1206
314. 租金与房价的关系 1212
315. 企业的社会责任—写于3•15之前 1218
316. 解开中国企业家困惑的钥匙——读后 1221
317. 需求增长很强劲 房价增长是必然 1224
318. 地产暴利论可以休矣 1228
319. 暴利的解读 1231
320. 任志强:暴利并没有提高房地产的利润 1238
321. 中国不存在实验建筑师 1241
322. 高档房供应过少 房价肯定要涨 1244
323. 税收与个人购房免税相结合 1246
324. 房地产“组合拳”后的冷思考 1251
325. 楼市走势在乌鸦与麻雀之间 1253
326. 不可能让百姓都买房 1254
327. 谁都有权批评开发商 扣帽子不解决问题 1255
328. 土地里“该种什么”农民“最清楚了”! 1257
329. 投机与泡沫无关 它是市场经济必然产物 1259
330. 莫名其妙 房地产到底怎么了 1261
331. 该将房价上涨罪名都给开发商吗 1269
332. 从房产税改革说起 1273
333. 中国地产2005年展望 1280
334. 穿越房地产迷雾 房地产年度报告出台始末 1282
335. 富人住不上好房 穷人不可能解决住房问题 1285
336. 谁在为“穷人”说话——不要让所有的百姓买房 1287
337. 房子一定要买,贵了也得买 1292
338. 一、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基本思路(3) 1296
339. 一、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基本思路(2) 1304
340. 一、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基本思路(1) 1311
341. 《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思路》纲要 1317
342. 提纲 1322
1. 再谈房价
发布时间:2010-04-07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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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不但成了今年两会上的热门话题,也成为了从中央到地方、从穷人到富人都在热议的话题。历史上已数不清有多少人在用自己买不起房来比喻房价的高与低了,上至部长、校长、下至刚毕业的学生和民工,似乎所有人都必须购买商品房,也似乎只有购买了商品房才算是解决了住房问题,而分的房、租的房似乎都不是房子。
什么是房价?在国际上是所有可以交易的房屋的价格。而中国却只是商品房的房价,甚至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报告中都只盯着一手新房的房价,连二手房都不敢放在眼里更不用说两限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待遇的房子、机关建房等等一系列的可交易房屋的价格了。这大约是只有在中国才有的一种特殊情况。
差别在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只有商品房市场和保障性住房这两类产品,可以严格的区分市场化的部分和政府保障的部分两类人群,说房价的话就只有市场化的一个标准,而没有五花八门的各类不同产品和利用各种不同政策产生的砖头或人头补贴。说保障性住房就一定是低收入阶层,没有太多的腐败和可乘之机(有严格的收入申报和法律限制),既不会有官员的特殊性,也不会有机关团体的特殊性,更不会将两类不同人群混在一起讨论房价。市场化是一种财富拥有与居住条件改善结合的消费,后者的保障则是国家对公民居住权利的保护,不是一种财富与消费的概念。
而中国所说的商品房价到底应该如何评价呢?又该如何看待和管理呢?由此产生了许多观念的疑问。
最近新华社连续发表了五篇有关房价、地价的评论文章,大约是在为新的调控政策出台而吹风。中国人早已习惯于以新华社的官网论调作为政策的方向标了,人民日报作为党报则更是指引经济趋势的明灯,但事实却事与愿违。历史的进程证明在房价的问题上是屡调屡败、屡败屡调,恰恰问题出在政策与观念在逻辑上的冲突。
巴曙松给宁总发了一条短信,摘录了一则1989年2月20日人民日报第二版的新闻评论——“北京最近提供2万多平方米住房,每平米1600元至1900元。若买两居室少说也要6万多元。一名大学生从参加工作起就日日节衣缩食,每月存储50元已是极限,100年才能买上两居室。”看来100年的收入买不起商品房已不是什么新闻了,房价与收入比而得出的房地产泡沫论也颇有历史可查了,对房价过高的争论早在福利分房的时代就开始了。
但实际的情况怎样呢?也许人民都忽略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会改变现状这最基本的道理。
当年的大学生如今大约都四十五岁左右了,他们是节衣缩食而百年都买不起住房吗?当时高不可及的房价已上涨了许多了,但人们不但有了住房并且改善了住房之后,还有存款并改善了基本的生活条件,甚至开上了私家车、穿戴上了奢侈的名牌衣服、手表和其他消费。
泡沫论早在过去的十年中多次出现了,但历史从未停止自己的步伐,一代人比一代人的生活诉求更高,过去是骑自行车说房价,而今天是开着私家车骂房价,现实中低年龄层的购房却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伴随着房价增长的是居住面积的扩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而绝不是越来越穷的恶化。
由此产生的疑问是:
一、该不该用行政的方式调控房价(商品房房价)?
中国的城镇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没有价格的管制;建设部88号令明确了商品房为“市场调节价”;中国的价格法也明确了“市场调节价”的定义和政府不对市场调节价进行干预的约定和限制,那么既然各级的法律都规定了市场调节价的定位,为什么还要对商品房进行行政式的调控呢?为什么不用市场化的手段让市场去定价呢?
二、为谁调控房价?
中国住房市场化改革的二个重要文件中都明确了市场化商品房供给的对象。2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中高收入家庭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18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中高收入家庭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也就是说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住房供给政策中已明确商品房只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一种特殊商品,是政府收取了大量土地地租的特殊商品。
那么对房价的调控岂不是只为中高收入家庭的部分家庭而进行的一项行政干预吗?本来用高地租从中高收入家庭中转移部分分配利益用于廉租房建设是调节公平的一部分,而将财富分配向中高收入家庭转移,则一定会让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受到影响。又为什么要单独为中高收入家庭而调节房价呢?
三、为什么调节商品房价?
民众的呼声太高,大约是调节商品房价的唯一理由。但这一理由的基础是为了解决更多人从市场中购买商品房这种财富,还是为了解决住房的基本权利呢?
如果前者,就该减息、减租、减税!而不是提高贷款利息、加大地租收益并增加交易税收。如果是后者,就应用免地租的土地给以保障。
问题恰恰出在是住房还是商品房的差别上。仅仅是住房用于解决居住权利问题,国家早就可以用免地租的方式提供土地了,而收取地租转化为商品就一定是超越了住房保障的范围,进入了商品房财富资产的范围了。
那么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到底是要走市场化的通路还是退回到福利分房的制度上去呢?
总不能政府的息不能减、地租不能减、税收只加不减,那就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而不是用行政的手段来打压。
真的有泡沫吗?1989年人民日报的评论和今天的变化已经证明了这种判断的错误,二十多年过去了总不能人民日报还用同样的理由来忽悠民众吧。
四、用什么方式来调控房价?
没有人说政府不能调控房价,但市场调节价一定是用调节资源的分配和资源的价格,以平衡供求关系的办法来调控的。
如货币的供给量过大和土地的供给量过低造成的房屋生产不能满足需求增长而造成的供求关系恶化的房价上涨,恰恰不可能在继续加大货币量供给和继续严缩土地和生产供给的条件下让房价下降或平稳增长。
如提高利率和税收恰恰会增加房价的成本和消费的成本,恰恰不能让供给增加和房价平稳或下降。
如垄断性的土地供给制度和稀缺资源下的招拍挂,都在增加土地的成本、推高土地的价格,又怎么可能让房价下降呢?
如保障性住房的短缺让更多的人不得不挤进商品房的行列,让需求增加而供给不增,又怎么平衡供求关系呢?
如在总量土地不变时,大大增加保障性的土地而压缩减少了商品房的土地供给量,又让土地的价格如何平衡呢?又怎么能不因天价地而推动房价上涨呢?
如财税体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已将土地变成唯一资产经营以获取资金支持,又如何改变土地供给与价格提升的盈利模式呢?
……
大量的非市场化因素所导致的供求关系恶化、价格预期上升,又怎么能靠行政办法调控并将房价控制在合理之中呢?
五、什么是合理的房价?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收入在增长、竞争在加剧、人口与城市化在要求提供更多的住房,商品房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也是稀缺的一部分,是具有多种功能的商品。
从二十多年前人民日报的百年之说至今,多次百年之说的神话都被打破了,那么市场中的定价合理性又如何用理论来定义呢?
是1600—1900元合理,是现在全国平均的4440元合理,还是市场认可的2万、3万合理,这个和理性是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变化在市场中调整,还是由政府的行政调控确定?政府所说的合理与市场所说的合理之间谁来判断。
唯一的判断者是消费者,只有消费者可以用脚来投票,但社会的复杂性恰恰在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收入不对称,无法采取统一的行动,市场中的价格对中低收入家庭而言是不合理的,但对中高收入家庭而言是可以接受和承受的。这个城市的价格对当地的平均收入而言是不合理的,但对大量输入的人口与财富而言是低廉的,无法在人口输入的城市中单独用户籍人口的收入去评价房价的合理性。
存在就是合理的前提社会的预期,但决定这个预期的恰恰是政策的导向,是市场化的供求关系的导向,而非行政压制的手段。
用行政的非市场化的手段可以抑制需求,但不能满足需求,唯一释放需求的是加大供给。如果更多的人可以从市场中解决居住问题,那么必然会降低政府的保障负担,反之抑制了更多人从市场中解决住房,就只好由政府承担更多的保障责任了。
与其将大量的资金用于保障,不如用减息、减租、减税和加大供给的方式,让更多的人能从市场中解决住房问题。当供给大量增加时,又怎么会有天价地出现呢,谁还敢囤地和捂盘?价格自然就平衡了。
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市场经济中不变的经济规律上来。让土地资源的配置和资金资源的配置可以满足经济发展的增长速度和日益增长的消费欲望上来。让税收的政策可以提高收入分配不合理情况下的可支付能力,让城市化率增长中的资源配给总量平衡,让保障性与市场化分离,并承担起政府搭建合理安全网的责任,让房价由市场来调控,让政府用市场供求方式来调控市场,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房价。
2. 别浪费了青春——说给年轻的八零后们
发布时间:2010-04-06 08:08
目 录
1. 再谈房价 9
2. 别浪费了青春——说给年轻的八零后们 14
3. 靠憋是憋不住的 27
4. 对比中的差距 30
5. 投资、投机知多少 32
6. 先说逻辑 再说现象 38
7. 政策稳定 市场才能稳定 42
8. 是遏制房价还是制造危机 47
9. 代沟形成的差异 50
10. 两会归来的信息 52
11. 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我的提案之三 55
12. 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我的提案之二 58
13. 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我的提案之一 60
14. 又是一场闹剧 64
15. 比窦娥还冤的中国房地产 68
16. 算不清楚的一笔糊涂账 72
17. 资金不是推动房市上升的动因 75
18. 中国能实行物业税吗? 77
19. 国务院新政之威 80
20. 如果是一种常态 83
21. 短评 86
22. 关于拆迁条例的修改 89
23. 土地供给的多与少 94
24. 划出正常轨道的原因 96
25. “刻舟”岂能“求剑” 99
26. 看央视的困惑 102
27. 迪拜金融危机的防火墙 105
28. 一锤定音之后 108
29. 荒谬的结论 112
30. 痞子文化 114
31. 北京的房价 120
32. 用高标准提高住宅质量 123
33. “倒”不是一种犯罪 125
34. “倒”不是一种犯罪 128
35. 改革的核心是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130
36. 平均销售不能说明泡沫 134
37. 忍无可忍 139
38. 仍然是金九 141
39. 商品房不是普惠消费品 143
40. 反问之二 146
41. “地王”频出的反问 149
42. “拐点”不过是媒体的忽悠 152
43. 换个思路解决房价 155
44. “惊弓之鸟” 158
45. 中国经济的政治周期性 161
46. 没人想要“捂” 167
47. “楼脆脆”与“楼歪歪” 172
48. “楼脆脆”与“楼歪歪” 177
49. 一点遗憾 182
50. 房子不如奶酪 184
51. “有其所”还是“有其屋” 187
52. 轻言通胀的危害 191
53. 我不赞成捂盘 197
54. 牛刀请别“胡说” 200
55. 各算各的账 204
56. 后浪推前浪 207
57. 越描越黑 211
58. 计划手段的失败 216
59. 谬误的泡沫 219
60. 疯狂且愚蠢 224
61. 焦虑转化为仇恨 226
62. 数字的解读 235
63. 何年见分晓 237
64. 退房的N种理由 241
65. 尴尬的“天价地” 246
66. 让市场决定未来 250
67. 花落谁家 254
68. 住房最大的腐败在于制度 257
69. 《亮剑》的核心 262
70. “白菜与房价” 266
71. 分析报告说明什么 272
72. 胳膊拧不过大腿 275
73. 房价涨了多少 282
74. 《经济半小时》居心何在 285
75. 另类的交评分析 289
76. 房价上涨的信号 291
77. 疑问北京社科院的科学性 293
78. 打出来的公平 299
79. 批判《北京蓝皮书》 302
80. 促进消费应待遇平等 307
81. 权利与代价 314
82. 本不想说的话 318
83. 还给市场定价权 322
84. 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及销售收入分析基本情况(续) 325
85. 众望所归 344
86. 请不要用恶搞造新闻 349
87. 保障性住房的尴尬 351
88. 房地产要的不是振兴计划 357
89. 该不该买房 361
90. 平均房价 364
91. 松绑市场限制 368
92. 朝令夕改的困惑 373
93. 赴美归来 376
94. 到底谁疯了 379
95. “市场化”的方向不变 381
96. 什么是保障 384
97. 谁在折腾 388
98. 写好开年第一篇——给员工的一封信 391
99. 房市的N大可能走向 393
100. 突破冬季 396
101. 树欲静而风不止 399
102. 新政另解 401
103. 泡沫的产生 410
104. 姗姗来迟的新政 413
105. 免税中的拉动 415
106. 是谁惹的祸 418
107. 销售的反弹说明什么 420
108. 善恶一步之差 422
109. 因饥不择食而机不择时 424
110. 绊脚的舞步 430
111. 明确调控的方向 435
112. 秦琼卖马 440
113. 政策导向的反作用力 444
114. 短信的危害 448
115. 立法者的困境 451
116. 要想富先修路 454
117. 食品法修改反映的是什么 458
118. 隔靴搔痒 462
119. 同样的救市 不同样的待遇 465
120. 奶粉与住房 467
121. “该出手时应出手” 472
122. 迟来的救市 477
123. 暖冬中的春风 479
124. “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482
125. 谁的损失最大? 484
126. 不懂装懂 487
127. 住房建设的初级阶段 490
128. 不合时宜的噪音 494
129. 暴跌之下的抱怨 498
130. “幸福花开” 499
131. 忙里偷闲(三) 501
132. 忙里偷闲(二) 503
133. 忙里偷闲(一) 504
134. 情绪不能代替规律 506
135. 不是救市、而是纠错 510
136. 市场不需要道歉 515
137. 经济也会地震 517
138. “不仅是段子” 519
139. 他们算不上开发商 522
140. 房价波动是因还是果 524
141. 和谐社会中的噪音 529
142. 观望在于预期 538
143. 从对人权的尊重到对财富的尊重 541
144. 纳税与捐赠 545
145. 谁在拉动保障性住房的建立 550
146. 谁在拉动保障性住房的建立 554
147. 拉住孩子的手-联合赈灾行动倡议书 558
148. 影响的作用 562
149. 豪赌的政策 566
150. 价格扭曲的导向 569
151. 不是次债的次债危机 573
152. 市场经济中无“雷锋” 577
153. 子不教 父之过 580
154. 考验执政能力 583
155. 数字中的变化 586
156. 清明时节雨纷纷 590
157. 奥运与经济 593
158. 企业家的责任 596
159. 何为民生 600
160. 还原政协的本色 603
161. 大部委制的背后 606
162. 我读政府工作报告(二) 608
163. 我读政府工作报告(一) 611
164. 我读政府工作报告(二) 不要被媒体忽悠了 614
165. 地价的期货作用 619
166. 历史的错误不应重复 623
167. 在黑暗中摸索 625
168. 天灾还是人祸 628
169. 北京地价仍飘红 631
170. 全国的房价 633
171. 投资与炒房 638
172. 北京的房价 641
173. 政策路径与目标的一致性 644
174. 手忙脚乱的背后 647
175. 皇帝不急太监急 650
176. 好心帮倒忙 653
177. 几只苍蝇 656
178. 消费升级 659
179. 理不辨不明 662
180. 钟声中的疑惑 664
181. 房市会跌吗? 667
182. 无法改变的需求 670
183. 一股寒流 673
184. 住房是个长期政策 676
185. 法的伤害 679
186. 从一房二卖说起 683
187. 谁在关心房价 686
188. 户籍制度的堡垒 688
189. 好心未必有好报 692
190. 税政与税务 695
191. “帮凶” 697
192. 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秩序 699
193. 祸从口出 703
194. 应博弈于出台之前 705
195. 好事多磨 708
196. 关于第二套住房的争论 710
197. “饮鸩止渴” 714
198. 让流动性固化 718
199. 政策性的囤地 721
200. 寻找一种平衡 724
201. 挽救夹心层 728
202. 一句废话 732
203. 从制度入手 736
204. “旧房不是房” 740
205. 曾经的预言 744
206. 一个明显的房价上涨信号 747
207. 消费者的定价权 749
208. 秋风的愤怒 752
209. 是结果而不是原因 755
210. 鸡毛令箭 759
211. 公婆之争 761
212. 有比没有强 764
213. 加税与免税的政策导向 768
214. 与美国住房部长共进晚餐 772
215. 骗人也不是这种骗法 775
216. 土地、粮食与房价 778
217. 关于小产权房的争论 782
218. 市长与市场 785
219. 地价重构的影响 787
220. 大城市效应 789
221. 关于上篇文章《天下岂有这种税法》的补充 794
222. 天下岂有这种税法 795
223. 无奈的建设部 800
224. 人口结构与需求 803
225. 房价再涨十年又会怎样 808
226. 供求关系与价格 812
227. 分清眉毛与胡子 818
228. 责任 821
229. 一个巴掌拍不响 824
230. 寂静的五月 829
231. 扭曲的政策 831
232. 放开喉咙 835
233. 疯狂与理智 839
234. 增加什么供给 844
235. 依法治国 848
236. 迪拜游记(八)——空中之旅 853
237. 迪拜游记(七)——竞争的促进作用 856
238. 迪拜游记(六)——面向未来的规划 860
239. 迪拜游记(五)——什么是“泡沫” 866
240. 迪拜游记(四)——星级酒店 873
241. 迪拜游记(三)——特殊的历史与制度 879
242. 迪拜游记(二)——心急吃不上热豆腐 883
243. 迪拜游记(一)——初来乍到 885
244. 住房是谁的政治 888
245. 解读《物权法》 892
246. 解读《物权法》(续) 897
247. 一个特殊的节日——写给女同胞 903
248. 仅仅是个开始 907
249. 别冤枉了时先生 910
250. 小肚鸡肠 913
251. 疯狂的逻辑(下) 916
252. 疯狂的逻辑(上) 925
253. 《疯狂的逻辑(下)》请时先生对民众认个错 932
254. 我替小潘说两句 936
255. 政府的责任 944
256. 铁树开花 950
257. “隔山买老牛” 953
258. 我也有一颗童心 959
259. 写在政协会闭幕之后 962
260. 北京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之五:区别对待境外人士购房 966
261. 北京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之四:建立公开透明的土地供给制度 968
262. 北京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之三: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内循环”的建议 970
263. 北京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之二:关于依法治市,树立政府信誉与权威的建议 972
264. 北京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之一:关于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974
265. 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好处的增值税 976
266. 聪明人别被傻瓜骗了 982
267. 别拿日本泡沫当镜子 989
268. 关于增值税 994
269. 什么收入标准是中国的富人 998
270. 关于个人合作建房的讨论 1000
271. 该盖什么房子 1005
272. 回答网民的提问(三)——关于我的故事 1010
273. 答复网民的提问(二)——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 1015
274. 答复部分网民的提问(一)——华远集团是什么样的企业 1020
275. 让我过个安生年 1024
276. 别用宏观调控代替长期政策 1027
277. 一场未拍完的闹剧 1035
278. 重论房地产调控(四) 1041
279. 重论房地产调控(三) 1048
280. 重论房地产调控(二) 1055
281. 重论房地产调控(一) 1059
282. 别把驴子当成马 1063
283. 小丑跳梁 1066
284. 请先学学骑马 1070
285. 用数据来说服公众 1073
286. 也许只是“学生票”——部分意见的回复 1074
287. 关于成本公布——一个不应讨论的问题 1076
288. 政府该干的事 1080
289. 谁来承担制度成本 1083
290. 公平交易 1087
291. 又感冒了 1091
292. 重新思考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 1093
293. 信息的不对称性 1095
294. 谁可以称为是房地产行业的专家 1099
295. 出租车价格与政府何干? 1103
296. 对当前政策的建议 1106
297. 仇富只有一种 1113
298. 宏观调控应找准问题对症下药 1116
299. 对于宏观调控的七大困惑 1120
300. 招拍挂让房价上升的另解 1127
301. 房价暴涨谁的错? 1131
302. 房价疯涨是个危险的信号 1137
303. 评《潘石屹的博客》 1143
304. 别让“专家”忽悠了政府 1146
305. 从两会的提案看两种不同的政策倾向 1156
306. 并不富有的中国富人 1162
307. 小潘,洗洗你的脸 1174
308. 开发商获得土地的三种方式 1177
309. 2005年的房地产市场的评价 1183
310. 给小潘的第二封回信 1191
311. 不能用道德观点否定经济发展规律 1196
312. 小潘的无知——回信 1202
313. 关于居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的讨论 1206
314. 租金与房价的关系 1212
315. 企业的社会责任—写于3•15之前 1218
316. 解开中国企业家困惑的钥匙——读后 1221
317. 需求增长很强劲 房价增长是必然 1224
318. 地产暴利论可以休矣 1228
319. 暴利的解读 1231
320. 任志强:暴利并没有提高房地产的利润 1238
321. 中国不存在实验建筑师 1241
322. 高档房供应过少 房价肯定要涨 1244
323. 税收与个人购房免税相结合 1246
324. 房地产“组合拳”后的冷思考 1251
325. 楼市走势在乌鸦与麻雀之间 1253
326. 不可能让百姓都买房 1254
327. 谁都有权批评开发商 扣帽子不解决问题 1255
328. 土地里“该种什么”农民“最清楚了”! 1257
329. 投机与泡沫无关 它是市场经济必然产物 1259
330. 莫名其妙 房地产到底怎么了 1261
331. 该将房价上涨罪名都给开发商吗 1269
332. 从房产税改革说起 1273
333. 中国地产2005年展望 1280
334. 穿越房地产迷雾 房地产年度报告出台始末 1282
335. 富人住不上好房 穷人不可能解决住房问题 1285
336. 谁在为“穷人”说话——不要让所有的百姓买房 1287
337. 房子一定要买,贵了也得买 1292
338. 一、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基本思路(3) 1296
339. 一、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基本思路(2) 1304
340. 一、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基本思路(1) 1311
341. 《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思路》纲要 1317
342. 提纲 1322
1. 再谈房价
发布时间:2010-04-07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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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不但成了今年两会上的热门话题,也成为了从中央到地方、从穷人到富人都在热议的话题。历史上已数不清有多少人在用自己买不起房来比喻房价的高与低了,上至部长、校长、下至刚毕业的学生和民工,似乎所有人都必须购买商品房,也似乎只有购买了商品房才算是解决了住房问题,而分的房、租的房似乎都不是房子。
什么是房价?在国际上是所有可以交易的房屋的价格。而中国却只是商品房的房价,甚至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报告中都只盯着一手新房的房价,连二手房都不敢放在眼里更不用说两限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待遇的房子、机关建房等等一系列的可交易房屋的价格了。这大约是只有在中国才有的一种特殊情况。
差别在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只有商品房市场和保障性住房这两类产品,可以严格的区分市场化的部分和政府保障的部分两类人群,说房价的话就只有市场化的一个标准,而没有五花八门的各类不同产品和利用各种不同政策产生的砖头或人头补贴。说保障性住房就一定是低收入阶层,没有太多的腐败和可乘之机(有严格的收入申报和法律限制),既不会有官员的特殊性,也不会有机关团体的特殊性,更不会将两类不同人群混在一起讨论房价。市场化是一种财富拥有与居住条件改善结合的消费,后者的保障则是国家对公民居住权利的保护,不是一种财富与消费的概念。
而中国所说的商品房价到底应该如何评价呢?又该如何看待和管理呢?由此产生了许多观念的疑问。
最近新华社连续发表了五篇有关房价、地价的评论文章,大约是在为新的调控政策出台而吹风。中国人早已习惯于以新华社的官网论调作为政策的方向标了,人民日报作为党报则更是指引经济趋势的明灯,但事实却事与愿违。历史的进程证明在房价的问题上是屡调屡败、屡败屡调,恰恰问题出在政策与观念在逻辑上的冲突。
巴曙松给宁总发了一条短信,摘录了一则1989年2月20日人民日报第二版的新闻评论——“北京最近提供2万多平方米住房,每平米1600元至1900元。若买两居室少说也要6万多元。一名大学生从参加工作起就日日节衣缩食,每月存储50元已是极限,100年才能买上两居室。”看来100年的收入买不起商品房已不是什么新闻了,房价与收入比而得出的房地产泡沫论也颇有历史可查了,对房价过高的争论早在福利分房的时代就开始了。
但实际的情况怎样呢?也许人民都忽略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会改变现状这最基本的道理。
当年的大学生如今大约都四十五岁左右了,他们是节衣缩食而百年都买不起住房吗?当时高不可及的房价已上涨了许多了,但人们不但有了住房并且改善了住房之后,还有存款并改善了基本的生活条件,甚至开上了私家车、穿戴上了奢侈的名牌衣服、手表和其他消费。
泡沫论早在过去的十年中多次出现了,但历史从未停止自己的步伐,一代人比一代人的生活诉求更高,过去是骑自行车说房价,而今天是开着私家车骂房价,现实中低年龄层的购房却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伴随着房价增长的是居住面积的扩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而绝不是越来越穷的恶化。
由此产生的疑问是:
一、该不该用行政的方式调控房价(商品房房价)?
中国的城镇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没有价格的管制;建设部88号令明确了商品房为“市场调节价”;中国的价格法也明确了“市场调节价”的定义和政府不对市场调节价进行干预的约定和限制,那么既然各级的法律都规定了市场调节价的定位,为什么还要对商品房进行行政式的调控呢?为什么不用市场化的手段让市场去定价呢?
二、为谁调控房价?
中国住房市场化改革的二个重要文件中都明确了市场化商品房供给的对象。2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中高收入家庭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18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中高收入家庭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也就是说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住房供给政策中已明确商品房只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一种特殊商品,是政府收取了大量土地地租的特殊商品。
那么对房价的调控岂不是只为中高收入家庭的部分家庭而进行的一项行政干预吗?本来用高地租从中高收入家庭中转移部分分配利益用于廉租房建设是调节公平的一部分,而将财富分配向中高收入家庭转移,则一定会让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受到影响。又为什么要单独为中高收入家庭而调节房价呢?
三、为什么调节商品房价?
民众的呼声太高,大约是调节商品房价的唯一理由。但这一理由的基础是为了解决更多人从市场中购买商品房这种财富,还是为了解决住房的基本权利呢?
如果前者,就该减息、减租、减税!而不是提高贷款利息、加大地租收益并增加交易税收。如果是后者,就应用免地租的土地给以保障。
问题恰恰出在是住房还是商品房的差别上。仅仅是住房用于解决居住权利问题,国家早就可以用免地租的方式提供土地了,而收取地租转化为商品就一定是超越了住房保障的范围,进入了商品房财富资产的范围了。
那么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到底是要走市场化的通路还是退回到福利分房的制度上去呢?
总不能政府的息不能减、地租不能减、税收只加不减,那就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而不是用行政的手段来打压。
真的有泡沫吗?1989年人民日报的评论和今天的变化已经证明了这种判断的错误,二十多年过去了总不能人民日报还用同样的理由来忽悠民众吧。
四、用什么方式来调控房价?
没有人说政府不能调控房价,但市场调节价一定是用调节资源的分配和资源的价格,以平衡供求关系的办法来调控的。
如货币的供给量过大和土地的供给量过低造成的房屋生产不能满足需求增长而造成的供求关系恶化的房价上涨,恰恰不可能在继续加大货币量供给和继续严缩土地和生产供给的条件下让房价下降或平稳增长。
如提高利率和税收恰恰会增加房价的成本和消费的成本,恰恰不能让供给增加和房价平稳或下降。
如垄断性的土地供给制度和稀缺资源下的招拍挂,都在增加土地的成本、推高土地的价格,又怎么可能让房价下降呢?
如保障性住房的短缺让更多的人不得不挤进商品房的行列,让需求增加而供给不增,又怎么平衡供求关系呢?
如在总量土地不变时,大大增加保障性的土地而压缩减少了商品房的土地供给量,又让土地的价格如何平衡呢?又怎么能不因天价地而推动房价上涨呢?
如财税体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已将土地变成唯一资产经营以获取资金支持,又如何改变土地供给与价格提升的盈利模式呢?
……
大量的非市场化因素所导致的供求关系恶化、价格预期上升,又怎么能靠行政办法调控并将房价控制在合理之中呢?
五、什么是合理的房价?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收入在增长、竞争在加剧、人口与城市化在要求提供更多的住房,商品房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也是稀缺的一部分,是具有多种功能的商品。
从二十多年前人民日报的百年之说至今,多次百年之说的神话都被打破了,那么市场中的定价合理性又如何用理论来定义呢?
是1600—1900元合理,是现在全国平均的4440元合理,还是市场认可的2万、3万合理,这个和理性是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变化在市场中调整,还是由政府的行政调控确定?政府所说的合理与市场所说的合理之间谁来判断。
唯一的判断者是消费者,只有消费者可以用脚来投票,但社会的复杂性恰恰在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收入不对称,无法采取统一的行动,市场中的价格对中低收入家庭而言是不合理的,但对中高收入家庭而言是可以接受和承受的。这个城市的价格对当地的平均收入而言是不合理的,但对大量输入的人口与财富而言是低廉的,无法在人口输入的城市中单独用户籍人口的收入去评价房价的合理性。
存在就是合理的前提社会的预期,但决定这个预期的恰恰是政策的导向,是市场化的供求关系的导向,而非行政压制的手段。
用行政的非市场化的手段可以抑制需求,但不能满足需求,唯一释放需求的是加大供给。如果更多的人可以从市场中解决居住问题,那么必然会降低政府的保障负担,反之抑制了更多人从市场中解决住房,就只好由政府承担更多的保障责任了。
与其将大量的资金用于保障,不如用减息、减租、减税和加大供给的方式,让更多的人能从市场中解决住房问题。当供给大量增加时,又怎么会有天价地出现呢,谁还敢囤地和捂盘?价格自然就平衡了。
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市场经济中不变的经济规律上来。让土地资源的配置和资金资源的配置可以满足经济发展的增长速度和日益增长的消费欲望上来。让税收的政策可以提高收入分配不合理情况下的可支付能力,让城市化率增长中的资源配给总量平衡,让保障性与市场化分离,并承担起政府搭建合理安全网的责任,让房价由市场来调控,让政府用市场供求方式来调控市场,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房价。
2. 别浪费了青春——说给年轻的八零后们
发布时间:2010-04-06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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