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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处罚而处罚

本帖最后由 鼯鼠幽灵 于 2012-9-12 21:37 编辑

上周公司生产部将一桶原材料放入自制烘箱中进行烘烤,从下午5:30开始放入,直至第二天早上8:00发现原材料烤焦了,晚上没有巡查看管;经检查,是由于温度控制系统在晚上运转时突然损坏,导致温度控制不住,而引起烘箱不断升温导致烤焦;
针对此次质量事故,损失约2.3W,后查设备管理部门对此设备的维护保养(3个月,1个月,周巡查,日巡查均有做),生产部日常点检,运行状态记录均有执行;但由于此次事故造成了公司损失,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要责任人员承担5000元以上处罚;但从此次事故来看,关键是设备温控系统的突然损坏导致的,责任划给那个部门都不合适,最后就从事故中不断找责任,事故调查报告我改了四次;
最后,找到设备管理部门有一个三级保养项目未做(就是6个月规定对烘箱进行一次校准,但无记录),生产部当天一个物料在烘烤,但未在运行记录中记录,另外生产部在设备运行时晚上未安排人员巡查(从来就没有安排过的),质量部对程序文件的执行监督不到位(就是说设备部的三级保养未做,质量部未监督到)进行处罚,副总经理,总经理连带责任;处罚凑够5000元以上。而后续的改善,在整个报告及讨论中均不是重点内容,报告中审核未讨论提及;
以处罚为目的的公司,真的是为了处罚而处罚啊!我打工这么多年,首次被处罚而处罚。在讨论时,领导还说,你也承担一点吧,不然说不过去啊,工厂所有的质量问题,你质量部均要承担责任的,我实在是无语;
另外,客户的投诉退货,不管是不是质量部导致的,质量部均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压力相当大啊!每月均在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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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dxj (威望:0) (浙江 绍兴) 机械制造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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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责任首先要有授权!楼主所说的是部分中国企业质量管理的悲哀!是部分企业管理者的无知!这种现象浙企多的是!最要命的是高管基本都是从基层作起依靠经验管理且没有学习精神的管理者!到了他们这种层次就两个词:平衡、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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