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标准转换公告
鉴于目前CNAB(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尚未对ISO14001:2004标准转换认可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万关于ISO14001:2004新标准认证及ISO14001:1996已获证组织的转换安排如下(各审核机构的安排不一定是一致的,以下仅供参考):
一、关于新申请认证客户的认证安排
1、自即日起至2005年5月15日止,凡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可以按ISO14001:1996标准建立体系并申请认证,也可以按ISO14001:2004标准建立体系并申请认证。
①按ISO14001:1996标准通过认证的组织,将继续给予签发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06年5月15日,但在这些认证组织必须及时安排向ISO14001:2004新标准的转换,在2005年5月16日以后安排的年度监督审核将严格按ISO14001:2004标准进行审核。
②按ISO14001:2004标准通过认证的组织,在CNAB公布关于ISO14001:2004标准认可转换要求之前,将同时向客户签发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不带CNAB标志的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其中,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06年5月15日;不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为签发之日起3年。
一旦CNAB关于ISO14001:2004标准认可转换工作完成,立即免费换发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2004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保持不变;同时收回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自2005年5月16日起,所有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客户,必须按ISO14001:2004标准进行认证。在CNAB公布关于ISO14001:2004标准认可转换要求之前,予以签发不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2004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签发之日起3年。
一旦CNAB关于ISO14001:2004标准认可转换工作完成,立即免费换发带CNAB认可标志的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保持不变。
二、关于已获ISO14001:1996证书组织向ISO14001:2004标准转换的安排
1、自即日起,可以受理ISO14001:1996证书向ISO14001:2004新标准证书的转换工作,转换方式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法中的一种:
1)结合监督审核转换;或
2)结合三年证书到期复评转换;或
3)申请安排专项审核。
选择监督审核或专项审核方式进行转换的,新标准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将延续原证书的有效期;选择复评转换的,新标准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从重新签发证书之日起3年。
2、转换审核的审核人天安排(各认证机构会有不同的标准,请大家根据所在组织的情况和认证机构作具体的沟通)
根据各获证组织规模大小、环境因素复杂程度、分现场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多少,各类方式转换的审核人天安排大致如下:
1) 结合监督审核转换,在正常监督审核的基础上增加0.5~1个现场人天;
2) 结合复评转换,在正常复评人天的基础上增加1~1.5个现场人天;
3) 专项审核,安排文件审核0.5人天,现场审核1~1.5人天。
一、关于新申请认证客户的认证安排
1、自即日起至2005年5月15日止,凡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可以按ISO14001:1996标准建立体系并申请认证,也可以按ISO14001:2004标准建立体系并申请认证。
①按ISO14001:1996标准通过认证的组织,将继续给予签发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06年5月15日,但在这些认证组织必须及时安排向ISO14001:2004新标准的转换,在2005年5月16日以后安排的年度监督审核将严格按ISO14001:2004标准进行审核。
②按ISO14001:2004标准通过认证的组织,在CNAB公布关于ISO14001:2004标准认可转换要求之前,将同时向客户签发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不带CNAB标志的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其中,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06年5月15日;不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为签发之日起3年。
一旦CNAB关于ISO14001:2004标准认可转换工作完成,立即免费换发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2004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保持不变;同时收回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自2005年5月16日起,所有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客户,必须按ISO14001:2004标准进行认证。在CNAB公布关于ISO14001:2004标准认可转换要求之前,予以签发不带CNAB认可标志的ISO14001:2004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签发之日起3年。
一旦CNAB关于ISO14001:2004标准认可转换工作完成,立即免费换发带CNAB认可标志的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保持不变。
二、关于已获ISO14001:1996证书组织向ISO14001:2004标准转换的安排
1、自即日起,可以受理ISO14001:1996证书向ISO14001:2004新标准证书的转换工作,转换方式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法中的一种:
1)结合监督审核转换;或
2)结合三年证书到期复评转换;或
3)申请安排专项审核。
选择监督审核或专项审核方式进行转换的,新标准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将延续原证书的有效期;选择复评转换的,新标准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从重新签发证书之日起3年。
2、转换审核的审核人天安排(各认证机构会有不同的标准,请大家根据所在组织的情况和认证机构作具体的沟通)
根据各获证组织规模大小、环境因素复杂程度、分现场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多少,各类方式转换的审核人天安排大致如下:
1) 结合监督审核转换,在正常监督审核的基础上增加0.5~1个现场人天;
2) 结合复评转换,在正常复评人天的基础上增加1~1.5个现场人天;
3) 专项审核,安排文件审核0.5人天,现场审核1~1.5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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