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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编制的工艺文件需要生产部领导审核合理吗?

前段时间召开了关于质量考核的办法的一个会议,该办法中写有一条,技术部下发的量产的技术资料如出现有误,或误指导生产或检验,并投入生产现场使用,对每个资料的设计、审核人员处罚150元,审定或批准人员各处罚100元。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不合格品损失主担当技术员承担60%,技术主管承担20%,生产部、品质部参与人员各承担10%(500元封顶);经生产、质量或市场等部门反馈后,技术部必须在2小时内予以更改或回复,否则,主担当技术员每次处以扣款100元/次,技术部领导扣款50元/次;操作者或检验员发现作业技术文件存在问题的,对发现者每份奖励50元/次。
于是第二天技术部领导将需要下发的工艺文件拿来生产的审核,结果生产反映我怎么可能来审核你这个,我是执行者,你叫我怎么做就怎么做,如果发现这么做不行,我再反馈给你部门。
此种情况不知是不是正常情况,生产该不该来签字审核?希望大家给讨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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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p4210 (威望:8) (上海 ) 机械制造 经理 - 广告封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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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正常情况。

新品的损失由各类技术人员承担90%,那么新品赚的钱会不会分90%给这些人呢? 显然不会。90%是给老板拿走的。承担90%的风险,分担利润的10%,还要你们讲“职业道德”, 这是把你们当傻瓜。

黑心的资本家制定的愚蠢政策,傻瓜才去给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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