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解答!!!重要环境因素识别和重大危险源辨识!
我们公司有两台锅炉:20吨链条炉和65吨硫化床锅炉,还有约200吨的正己烷储存罐,在环境因素识别和危险源辨识的时候根据公司的文件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评价出“锅炉烟气排放”、“污水处理不达标排放”和“浸出器运行中的潜在泄漏”为重要环境因素,没有重大危险源!一阶段审核的时候老师说我们的评价方法不合适,这样的生产条件不可能没有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太少了!提出要求重新评价!这样的情况怎样评价才合适?一定要有重大危险源吗?重要环境因素太少吗?外审在即,望各位大虾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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