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制定限度样品
刚刚看到一篇制定限度样品的文章,正巧我最近也在制定一些外观类的限度样品。这里浅谈一下我自己的做法。第一篇贴,见笑了。
- 与发生不良的制造过程(供应商或者内部生产线)确认rootcause。对缺陷进行分类,有些问题是体现在外观上,其实质可能是成分或者内部材料结构发生变化,这种问题是绝对不允许的。
- 如果仅仅是外观问题,我的观点是首先可与研发工程师确认并达成一致,但是不能完全顺从研发的观点。因为我就遇到只看重功能,外观可无限放宽的工程师,这个时候,质量工程师需要坚持自己的底线。
- 对于找客户确认的方法,如果客户愿意给签样,最好!如果不行,就只能靠我们质量工程师给制定我们的底线,对质量负责,对客户负责。
- 有时,我会遇到给一级或者二级供应商制定同样的限度样品。这个时候需要把握不同的松紧度,从最初的供应商到我们工厂的来料检验的逐步防松的过程。总之一句话,供应商的标准不能比客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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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eywang (威望:1607) (湖北 武汉) 电子制造 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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