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I Q1质量体系年审后提交整改报告,对方提出问题该如何回复呢??跪求大仙指点!急
本人在一家生产陶瓷支撑剂的工厂从事体系工作,去年初拿到API Q1的证,这个其实和ISO9001体系差不多,只不过是石油行业的质量体系认证,比较权威,去年12月进行第一次年度监督审核,审核时发现3个不符合项,外审员于12月14日提交审核报告,过了20多天,我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最近收到API机构的回复,其中有2个不符合项已经关闭,还有1个审核报告的评审员提出了一些问题,但是实在是不知道如果去解释这个问题。
具体的不符合是这样:
我们的产品最重要的一步是烧结过程,12月8日审核第一天,我厂正生产的批次的工艺指导书上要求窑温要处于1320-1340度,而审核员去现场看到的温度是1072-1099度,与工艺要求规定的不符合。这是一个不符合项。
当时针对这个不符合我向API网站递交的报告是这样的:
Correction:
1.修改《生产服务提供控制程序》,确定如果设备运行不正常状态下,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重新测试。
2.为相关人员提供关于程序文件修改内容的培训,保证设备只有当适宜工作的状态下才可投入使用,培训之后采取考试办法对培训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培训有效。
3.增加应急燃气储备罐,确保在天然气管道供应不稳定时,燃气来源充足正常,符合要求。
完成日期:2012年12月30日
Root Cause of Analysis:
从12月1日起,我们公司将之前的用于提供烧结过程原料的移动天然气罐装运输改变为铺设的专用天然气管道。由于该管道尚处于试用阶段,燃气的传输有时不稳定,使窑温不稳定。综上,尽管我们按照工艺要求上的温度进行烧结设置,但是烧结时的窑温有时还是低于规定的烧结温度。
Corrective Action(s):
2.我们从2012年12月9日开始进行燃气专用管道的维修,燃气专用管道在没有正常运行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说明:维修结束,燃气专用管道运行正常,烧结温度目前稳定正常。
完成日期:2012年12月30日
但是提交上去一段时间之后,API 的报告评审员给出了如下回复:
AAR 2 from your last audit was written against monitoring the temperature of the sintering process.
我的理解:
他说上次审核的AAR2指的应该是我们首次取证审核中,当时第二个不符合项,就是有一条回转窑缺少热电偶。
他是在讲为什么我们的过程控制(温度监控)没有使我们确认到温度过低这个情况的出现并采取措施。
另外针对于我们没有及时确认到这个温度过低情况出现的行为,我们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是什么?
实际我厂的情况是:
因为我们目前的烧结监控情况是由温度测量设备实时测温,将当前温度传递到智能单回路测控仪的显示器中,然后由工人每半个小时进行一次温度记录。当时出现温度过低我们没有及时确认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供气不稳造成窑温不稳定,有时正常,有时偏低,一线生产人员发现温度过低上报情况之后,生产管理人员认为这是燃气管道试运行期间的正常现象,没有及时处理。主要是由于人员管理疏忽造成的。
但是这样感觉把责任全推到工人和生产管理人员身上了,为什么外审员可以发现这个问题,而内部的人就没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呢,感觉有点推卸责任的样子,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报告评审员的提问。。。有没有大仙可以指点一下,拜托了!
字数太多,望海涵。。。
具体的不符合是这样:
我们的产品最重要的一步是烧结过程,12月8日审核第一天,我厂正生产的批次的工艺指导书上要求窑温要处于1320-1340度,而审核员去现场看到的温度是1072-1099度,与工艺要求规定的不符合。这是一个不符合项。
当时针对这个不符合我向API网站递交的报告是这样的:
Correction:
1.修改《生产服务提供控制程序》,确定如果设备运行不正常状态下,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重新测试。
2.为相关人员提供关于程序文件修改内容的培训,保证设备只有当适宜工作的状态下才可投入使用,培训之后采取考试办法对培训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培训有效。
3.增加应急燃气储备罐,确保在天然气管道供应不稳定时,燃气来源充足正常,符合要求。
完成日期:2012年12月30日
Root Cause of Analysis:
从12月1日起,我们公司将之前的用于提供烧结过程原料的移动天然气罐装运输改变为铺设的专用天然气管道。由于该管道尚处于试用阶段,燃气的传输有时不稳定,使窑温不稳定。综上,尽管我们按照工艺要求上的温度进行烧结设置,但是烧结时的窑温有时还是低于规定的烧结温度。
Corrective Action(s):
- 重新检验在燃气专用管道试用期间内的成品(12月1日——12月8日)
2.我们从2012年12月9日开始进行燃气专用管道的维修,燃气专用管道在没有正常运行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说明:维修结束,燃气专用管道运行正常,烧结温度目前稳定正常。
完成日期:2012年12月30日
但是提交上去一段时间之后,API 的报告评审员给出了如下回复:
AAR 2 from your last audit was written against monitoring the temperature of the sintering process.
- Why did your process controls not identify that the sintering temperature was too low and take appropriate action at the time
我的理解:
他说上次审核的AAR2指的应该是我们首次取证审核中,当时第二个不符合项,就是有一条回转窑缺少热电偶。
他是在讲为什么我们的过程控制(温度监控)没有使我们确认到温度过低这个情况的出现并采取措施。
另外针对于我们没有及时确认到这个温度过低情况出现的行为,我们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是什么?
实际我厂的情况是:
因为我们目前的烧结监控情况是由温度测量设备实时测温,将当前温度传递到智能单回路测控仪的显示器中,然后由工人每半个小时进行一次温度记录。当时出现温度过低我们没有及时确认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供气不稳造成窑温不稳定,有时正常,有时偏低,一线生产人员发现温度过低上报情况之后,生产管理人员认为这是燃气管道试运行期间的正常现象,没有及时处理。主要是由于人员管理疏忽造成的。
但是这样感觉把责任全推到工人和生产管理人员身上了,为什么外审员可以发现这个问题,而内部的人就没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呢,感觉有点推卸责任的样子,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报告评审员的提问。。。有没有大仙可以指点一下,拜托了!
字数太多,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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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_shen (威望:0) (上海 ) 咨询业 工程师 - 理解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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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应该已经提交了二次整改了吧,请问提交第二次整改时,是不是只需要回答他审核后提交的问题就可?还是说必须把原整改报告修改增补后再提交上去。如果只需要回答问题,需要按照改正措施,分析,预防措施来写吗?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