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走了,咨询个问题
在这家外企做了16年的品质经理,因公司往国外劳动力成本低的地方迁移,工厂规模缩小,同样,管理人员也得要裁减,现公司一个慢慢开始面谈,想通过协商的方式裁减:
本人情况:深圳工作,到现在为止工作16年,无固定期合同,
社保买了10年.
按中国现有的法律,公司应怎样补偿我才能同意走人?
本人情况:深圳工作,到现在为止工作16年,无固定期合同,
社保买了10年.
按中国现有的法律,公司应怎样补偿我才能同意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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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了一家三来一补的外企(算大型企业吧)从进入中国以及现在迁移国外的过程
当中也见识了各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