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错漏检率的理解
对于一个质量检验部门来说,对于错漏检应该如何定义更科学?例如:某供应商送货100件产品,进货检验按公司制订的抽样原则进行抽检20件,判定此批次为合格,但这100件送到装配时发现有3件是存在质量问题的,在月末进行绩效考核时,是否应该将这3件计入进货检验的错漏检统计中,判定为进货检验的责任?若计入进货检验责任,进货检验应该如何改善此3件的问题?若不计入进货检验的责任,那此三件的溢出责任应归谁承担?(过程检验质量工程师认为只要是遗留到下道工序的异常都算错漏检,哪怕是未经过进货检检验的物料及一些免检物料;因为进货检应当承担起对所有物料的责任,这样的说法是否正确?请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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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小弟 (威望:1) (吉林 吉林) 机械制造 员工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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