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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方案规定后,怎么做记录的一个问题

本帖最后由 xpf3727256 于 2013-5-16 16:36 编辑

各位好:现在遇到一个问题,请大家赐教:

现在公司老总对质量记录有新要求:就是如果规定抽样方案后,抽多少就得记录多少个数据。这样的话,一般用GB2828.1来固定

的话,比如N=10000,尺寸抽检n=200,按照老总的意思就是要记录200个数据,这样的话,工作量太多了。。。

(现在一般企业的做法:规定多少,抽多少,但合格只记一个数据,不合格逐一记录)这样的话,对记录工作量就大大减少了。。。。

问题1:现在采用什么方法来规定抽样方案比较好:?

达到的效果就是规定抽样多少,就得记多少数据,工作量不要太大了。。。


问题2:一般外贸公司验收产品,会不会i用2828.1来进行抽样的?


关于问题1的一个对策就是:样本量小得话,按照2828.1抽样,样本量大得话,自己规定抽样数,不按照2828.1抽样。

还有没更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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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tianxia (威望:0) (湖北 十堰) 汽车制造相关 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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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可以分次抽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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