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控制程序的问题
请教高手一个初级问题
在文件控制程序中,我们公司规定技术性文件由各责任部门(如技术开发部)编写,发放是否有问题?还是应该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如果由责任部门发放,办公室是否要存档,存档如果记录?
在文件控制程序中,我们公司规定技术性文件由各责任部门(如技术开发部)编写,发放是否有问题?还是应该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如果由责任部门发放,办公室是否要存档,存档如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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