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特殊特性
我们进入三方审核的冲刺阶段了,在APQP文件整理过程中发现点问题,在这里向各位请教:在市场部门给工艺部门提交《新产品开发建议书》后,工艺部门将顾客要求转换成《规格书》,《规格书》中包括顾客要求(实际要求和潜在要求),对于顾客潜在要求,我们在母材入厂时已经对其进行了验证或者说是控制,在《产品和过程特殊特性》中还要进行识别吗?如果识别了,在FMEA、控制计划中是不是就要进行分析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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