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经批准让步放行后,还需要进行跟踪吗?
前几天,外审老师来公司进行质量体系监督审核,就不合格品经过公司审批放行后,是否继续跟踪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外审人员认为,让步放行后,公司应继续跟踪产品在用户使用以后的状态。我认为,允许让步放行的产品属于轻微不合格品,不存在功能性能方面的缺陷,不会影响用户使用,且经过公司审批,继续跟踪还有何意义。同时,我们的产品对返修情况和故障分布,是有月报进行统计分析的,如出现批量问题,通过条码,可以很快倒查追踪到生产批次,采购批次。但,外审人员对我的说法不认可,她认为应对放行的不合格品主动进行跟踪,而不应进行事后补救。
我对外审的说法并不同意,我认为跟踪可定是好,但要有个度,要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质量控制措施,而不应一味追求跟踪可靠,导致预防成本大幅上升,这里面有个性价比的问题。同时我查了9000质量体系8.3不合格品控制章节,也没有要求必须进行对不合格品进行跟踪,外审人员的要求根本没有依据。
所以,我产生了一个困惑,我到底是应该按外审人员的要求,加上跟踪呢?这样,公司的质量预防成本会大幅增加,还是,不用管外审人员的说法,我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不进行跟踪呢?
我对外审的说法并不同意,我认为跟踪可定是好,但要有个度,要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质量控制措施,而不应一味追求跟踪可靠,导致预防成本大幅上升,这里面有个性价比的问题。同时我查了9000质量体系8.3不合格品控制章节,也没有要求必须进行对不合格品进行跟踪,外审人员的要求根本没有依据。
所以,我产生了一个困惑,我到底是应该按外审人员的要求,加上跟踪呢?这样,公司的质量预防成本会大幅增加,还是,不用管外审人员的说法,我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不进行跟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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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y.lo888 (威望:0) (江苏 ) 家电或电器 经理 - 质量 统计控制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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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判定为让步放行,那就说明肯定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虽然不影响产品的使用或者导致功能行的缺陷,任然要将使用后的信息跟踪信息作为不影响产品功能的重要依据。这也为你修改检验标准提供了数据支持。
反过来说,假如每次来料都有这样的问题,难道你每次都要让步接受? 这时候我们应该反过俩看看检验标准是否做修改。修改的前提是什么?是必要的数据支持!
另外一个处置办法,在检验文件里明确的标明,非重点检验项目或者可以让步接受的程度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