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的控制
目前在一家外资的粉末涂料厂做质量管理工作,发现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就是对于品管开出的不合格品联络单,没有后续的追踪和验证,当然技术和生产接受到联络书也大多数就是返工,或该做其它产品,缺少原因分析和再发防止的对策。面对这样的问题,我想修订公司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需要责任部门对FQC 的不良品作原因分析和再发防止报告,想要定一个标准,也就是不良品等级什么的,也就是说达到这样的等级的需要责任部门做报告,不符合这个等级的只做现物处理就可以了。我想请教大家的是,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能要求责任者做报告呢?我们生产的是粉末涂料产品,因为天气热的原因,每天FQC去检验的时候很多都是产品结块都要返工重新过筛,其它的不良项目有夹色,有粒子等。如果FQC开出的联络单都要求报告对策好像也是不适合的,因为最近每天开出的都是粉末结块的,不良现象都是一样的。期望哪位大师帮我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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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zhonglin286 (威望:1) (山东 青岛) 其它行业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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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产品质量的严重性;
2、不合格的数量;
3、重复再发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