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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y6 (威望:10) (江苏 苏州) 电子制造 合规工程师 - 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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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y6 (威望:10) (江苏 苏州) 电子制造 合规工程师 - 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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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扩大了产品范围:将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都涵盖在了指令规管的范围内(包括线缆和备用零部件),但是给予了新添入的第八类医疗器械,第九类监视和控制仪器(包括工业监控仪器)一定的过渡期,此外,还针对这两类产品给出了20项的豁免(列于附件IV中);
2.理清了部分定义;
3.管控物质的范围未扩大,还是维持了原有的六种物质的原限量要求,但是提出了今后的审查过程中,要对包括DEHP等在内的物质优先进行考察,为指令今后扩大管控物质的范围铺路。
4.删除了其中的生产商(producer)规定,而添入了“制造商”(manufacturer)、“授权代表”(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进口商”(importer)、“经销商”(distributor)的定义,并对其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5.规定了产品需贴附CE标志及CE标志的相关事宜;
2011/65/EU将在发布于OJ第20日起生效,成员国需要在2013年1月2日前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