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零件的样件提交
我想请教一下各位,假如我有一个产品A的零件p,和产品B的零件p是共用的,而且产品A已经量产半年了,产品B刚刚开发。那么在B的开发阶段是否还需要零件p的供应商重新提交OTS样件、PPAP样件以及相关的文件进行认可?在承认的时候有什么区别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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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波0310 (威望:0) (广东 揭阳) 电子制造 工程师 - 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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