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产品责任划分的问题
我们公司委托加工厂制造一批产品,后来在生产完后派人到工厂检查,发现3000只中,400个出现了问题。他们1000生产一次,总共生产了3次,400的故障品都是在同一次生产中出的问题,其他两次没有出现这种问题。
后来我们初步分析是过波峰焊时助焊剂喷到了PCB板上面的IC,助焊剂进入IC后在再次加电检测的时候起导通作用,IC就短路了。
那我们要求赔偿,但加工厂说我们没有通知他们不能将助焊剂喷到IC上面。那我们做了几十万相同IC的产品,头一次碰到这种问题,所以不知道是不是加工厂的设备啊操作方面出了问题,而且我们也不可能预见到这种状况。
请问这种产品的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
另外加工厂说自己没有义务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请问这合理吗?
后来我们初步分析是过波峰焊时助焊剂喷到了PCB板上面的IC,助焊剂进入IC后在再次加电检测的时候起导通作用,IC就短路了。
那我们要求赔偿,但加工厂说我们没有通知他们不能将助焊剂喷到IC上面。那我们做了几十万相同IC的产品,头一次碰到这种问题,所以不知道是不是加工厂的设备啊操作方面出了问题,而且我们也不可能预见到这种状况。
请问这种产品的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
另外加工厂说自己没有义务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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