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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1质量职责中最后一段的理解

5.5.1.1 质量职责
应立即把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或过程通报给负有纠正措施职责和权限的管理者。
负责产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员,应有权停止生产,以纠正质量问题。
所有班次的生产作业都应安排负责[i]保证产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员、或指定其代理人员[/i]

“保证产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员、或指定其代理人员”我看了几个理解性的资料,都说是质量人员。我认为此处是工程技术人员,因为质量人员只能保证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能流入下一工序或出货。但他不能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要求,而这正是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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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_enter (威望:50) (广东 深圳) 电子制造 主管 - 办事坚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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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理解有误,建议楼主多联系前面那句话来进行理解。
整句话是“所有班次的生产作业都应安排负责保证产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员、或指定其代理人员”
这里的“所有班次的生产作业”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班次,即上午、下午、加班、晚班之类的。而这些生产作业在进行时,质量部门应该安排QC人员来负责对这些班次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确认工作,而这里的“指定其代理人员”是说,你可以指定QC来负责产品检验,也可以协调生产部门的班组长来负责。总之需要安排人员来对这些产品的质量进行保证,产品要有人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负责产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员”通常是指QC、QA。
若楼主还有疑问,可以看看这句话怎么理解“负责产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员,应有权停止生产,以纠正质量问题”。若这句话中的“负责产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员”是指工程技术人员,那么楼主的理解是否认为工程技术人员有权停止生产,而不是质量人员有权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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