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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记录能使用范围的形式吗?

今天刚刚上任的质量主管问了我一个关于检验数据记录方面的问题,着实让我头痛了一番,自己确实拿不准,拿来请教给为前辈!
公司之前的检验记录每个产品的每个工序的每个检验项目都对应一个专用的记录单,要求根据每个产品记录单上的抽检量,进行检查并记录。我个人也对这种填写方式有过顾虑,每个产品从原材料入厂检验到生产中每个工序的首末、过程,以及成品后的入库检验,十几个产品可能会需要几十上百个单子,考虑到原质量主管的坚持,我也没有过多干涉,细一点总归是好的。现在新任主管认为记录过于繁琐,想要更改单据填写方式,根据抽检量检查之后把数据写成一个范围值,填写到记录单中,例如:检验数据10,抽检20件,填写9.8-10.2
这个方式本来我也有想过,但是有一次质量审核时,一位审核老师说这样子就没法体现抽检量了,于是没有采用。 再次面对这个问题,我自己也不是敢确定是不是可行,毕竟标准上没有这个要求,希望各位前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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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eywang (威望:1607) (湖北 武汉) 电子制造 总监

赞同来自: quanmj

楼主,这样是部门自私的行为。。。。。。数据采集的目的是为追溯和变差分布的分析。。。。。数据获取,数据链分享是一个组织的整体行为。你的主管如果连这个都不懂。。。。。。他会很短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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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虎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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