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消防法第十条:建议单位取得施工许可后报备消防设计

消防法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根据以上描述:建议单位取得施工许可后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备消防设计。据我所知:建设工程需取得三同时验收,即:消防设计验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施工验收;消防设施设备产品投入使用后再验收。设计验收通过后,方可取得施工许可。哪来的先施工,后报备啊?

请各位发表高见!

谢谢!
对“好”的回答一定要点个"赞",回答者需要你的鼓励!
已邀请:

0 个回复,游客无法查看回复,更多功能请登录注册

发起人

扫一扫微信订阅<6SQ每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