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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顾客指定供应商界定及管理

大家好:

在我们公司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接到顾客一个新项目,其中一种部件需要新开发供应商,但新供应商的开发及技术认定工作,均由我们总部(在财务上我们的产品是直接销售给我们的总部,这样我们的总部就应该属于我们的客户吧?)实施,最终每个阶段实施后的结果传递给我们,且也要求我们从总部认定的供应商进行货物采购,想问:
这种情况下,这家新开发的供应商是否属于顾客指定的供应商?
如果属于,我们应该做怎样的管理?(应该直接把此供应商列入我们的合格供方清单内吗?是否只进行进货品质量控制即可?后期的供应商定期监查等等,是否需要我们实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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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eywang (威望:1607) (湖北 武汉) 电子制造 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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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在我们这里,总部负责供方开发,所以我们这里的定义不属于顾客指定供应商。。。。。我们的体系也是以集团总部牵头的。。。。。
因为有个根本性问题就是:我们产品“提供”给总部,不是商务关系上的买与卖,价格是总部指定的,我们分公司老板只有接受的份。。。哈哈。。。。。。。从总部指定的供方来料,只是财务“记账”,并非我们直接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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