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各位大师评审《重大质量问题管理规定》谢谢~~~
1、 目的:
识别和控制潜在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问题发生后能够按照流程、标准来处置、控制质量问题;
2、 范围:
适用于集团各公司产品发生在内/外部质量隐患、重大质量事故的管理、处置;
3、 职责:
3.1、集团质量部为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公司及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本规定执行;
4、 定义:
4.1、重大质量隐患:指原材料、产品重量、工艺、与发生质量事故产品有关联、质量数据趋势上升等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与标准发生变差后,可能发生潜在的内外部重大质量事故;
4.2、内部重大质量事故:造成非关键性能件批量报废数量50件或(焊接件)关键性能件报废5件以上(),以及会导致客户进行的索赔。
4.3、外部重大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金额超过10000元以上,并在客户处造成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罚款5000元以上,或停线整顿的),或者质量事故信息被反馈至客户集团部门层面、供应链处;
4.4、内部:指xxxxxx集团及各分公司范围内(含因供应商原材料导致的质量事故);
4.5、外部:指xxxxxx集团及各分公司客户(现场、终端客户)处范围;
5、 具体工作流程:
5.1、重大质量隐患:
5.1.1、对于质量隐患的排查各自公司应在内部建立反馈机制,确保隐患得到控制并消除,最终减少内外部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风险;
5.1.2、质量隐患发生后,所在公司应在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集团质量部;
5.1.3、各公司质量负责人应在公司内部每月定期展开对质量隐患的排查可参照《重大质量隐患排查表》执行,以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5.1.4、每月5日前各自公司提报上一月度质量隐患排查结果;
5.1.5、质量部每月5日前,将各公司汇总后的质量隐患情况,反馈至各公司;
5.1.6、对于各公司提交的质量隐患排查表,各自公司应该针对每项质量隐患做好消除隐患保证质量的时间节点;
5.1.7、各公司质量负责人为隐患消除的具体负责人,质量部将对各公司隐患消除的工作处结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每月5日前,会同质量隐患汇总一同反馈至各公司;
5.2、 内部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置:
5.2.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由各公司质量负责人为质量事故处理负责人,展开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置工作;
5.2.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公司应在24小时内,将事故信息反馈与集团质量部备案;
5.2.3、事故发生后要评估在内/外部存在的产成品,根据其评估结果,适时采取排查机制,确保内/外部存在的产成品质量合格;
5.2.4、事故的处置流程执行,参见附件一《质量事故处置流程》执行;
5.2.5、事故的分析、纠正所使用的记录的执行,参见附件二《质量事故改善记录表》所规定格式执行;
5.2.6、集团各公司应将发生的每起重大质量事故,作为一项改善项目,项目组长应有所在责任公司质量负责人担任,最终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可参见附件三《质量改善记录表》执行;
5.2.7、事故处结完成后五日内,责任单位按《质量事故档案管理规定》应将本次事故发生的详细资料进行整理后,提交质量部备案,质量部将此次事故情况说明负责传达各分公司;
5.2.8、除对质量事故的适时报告外,集团各公司每月应该在5日前,将上月内部质量事故汇总,提交质量部;
5.2.9、质量部,在年度制定审核计划时,应识别内部重大事故信息,确保审核时的覆盖。
5.3、外部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置:
5.3.1、在客户处发生重大事故后,责任公司应认真核实客户所反馈的问题,应对客户所反馈问题的知悉;
5.3.2、责任公司总经理为质量事故处结负责人,质量部对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跟踪并监督对质量事故处结的实施,必要时质量部人员将协助责任分公司处结;
5.3.3、为体现我司对待事故的态度,责任部门在对质量事故知悉后,应在8小时内,事故所在责任公司质量事故处置负责人,应回复客户目前公司,对质量事故处结工作的进展情况;
5.3.4、为清楚发生质量事故产品的当前产品状况,应排查公司内,在产、产成品的质量状况,并核实发货数量;
5.3.5、在确定事故问题后,应该组织相关部门,展开对造成事故的原因分析,原因分析要围绕人、机、料、法、环等涉及造成质量问题因素的方面进行,要评估事故造成的此次成本损失,事故的展开参见《质量事故改善记录表》执行;
5.3.6、事故最终的原因确定,由责任公司质量事故处结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并提交质量部备案;
5.3.7、责任部门必要时应对问题产品样件进行留样封存,以便于后期对其进行参照分析;
5.3.8、质量事故如涉及到供应商问题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交改善报告或共同参与质量事故的分析,必要时应对供应商现场进行审核;
5.3.9、集团各分公司应将发生的每起重大质量事故,作为一项改善项目,项目组长应有所在责任公司总经理担任,最终由集团总经理签字;可参见附件二《质量改善记录表》执行;
5.3.10、事故资料的收集(包括样件)责任公司应在事故处结完后10日内,按照《质量事故档案管理规定》要求提交集团质量部,质量部,应针对每起质量事故,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存档的工作,并将质量信息反馈集团各分公司;
5.4重大质量事故变更控制
5.4.1、根据对质量事故的评估,质量部适时组织集团各分公司展开质量隐患排查工作,可参照附件五《重大质量隐患排查表》;
5.4.2、根据其隐患排查结果,需在集团各分公司范围内进行变更的,签写《更改审批单》后,质量部组织集团各分公司进行会签后,最终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在集团各分公司范围内执行。
5.4.3、无需在集团各分公司范围内变更的,由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质量部备案即可;无须变更生产工艺的将以案例分析形式对集团各分公司进行质量事故案例警示;
5.5、质量部,应对负责对每起质量事故,永久性关闭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此外质量部应在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半年内,对责任分公司及其他分公司整改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6、规定日常考核实施
为确保重大质量问题管理规定能有效在集团各公司内执行,现将重大质量问题规定在实施中考核细节公布如下:
6.1提报时效性:
6.1.1、所提交质量类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于不能按时提交的,给予公司总经理在集团各公司内通报;
6.1.2、连续二次对不能按时提交的公司,给予公司总经理100元考核;
6.1.3、对无故不提交资料的公司,给予公司总经理200元考核;
6.2资料权威性
6.2.1、所提交资料应真实、有效,对于虚假、隐瞒质量信息,造成客户反馈或质量事故的,给予公司总经理200元考核;
6.2.2、集团质量部,反馈的质量信息,各公司应该认真落实、改善,对于因不去改善,而导致的客户反馈或质量事故,给予公司总经理200元考核;
6.2.3、对于按时提交且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给予公司总经理50元奖励;
6.2.4、对于所提交的质量资料,经集团质量部审阅后,作为质量案例,分享至集团各公司的,给予公司总经理200元奖励;
识别和控制潜在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问题发生后能够按照流程、标准来处置、控制质量问题;
2、 范围:
适用于集团各公司产品发生在内/外部质量隐患、重大质量事故的管理、处置;
3、 职责:
3.1、集团质量部为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公司及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本规定执行;
4、 定义:
4.1、重大质量隐患:指原材料、产品重量、工艺、与发生质量事故产品有关联、质量数据趋势上升等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与标准发生变差后,可能发生潜在的内外部重大质量事故;
4.2、内部重大质量事故:造成非关键性能件批量报废数量50件或(焊接件)关键性能件报废5件以上(),以及会导致客户进行的索赔。
4.3、外部重大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金额超过10000元以上,并在客户处造成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罚款5000元以上,或停线整顿的),或者质量事故信息被反馈至客户集团部门层面、供应链处;
4.4、内部:指xxxxxx集团及各分公司范围内(含因供应商原材料导致的质量事故);
4.5、外部:指xxxxxx集团及各分公司客户(现场、终端客户)处范围;
5、 具体工作流程:
5.1、重大质量隐患:
5.1.1、对于质量隐患的排查各自公司应在内部建立反馈机制,确保隐患得到控制并消除,最终减少内外部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风险;
5.1.2、质量隐患发生后,所在公司应在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集团质量部;
5.1.3、各公司质量负责人应在公司内部每月定期展开对质量隐患的排查可参照《重大质量隐患排查表》执行,以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5.1.4、每月5日前各自公司提报上一月度质量隐患排查结果;
5.1.5、质量部每月5日前,将各公司汇总后的质量隐患情况,反馈至各公司;
5.1.6、对于各公司提交的质量隐患排查表,各自公司应该针对每项质量隐患做好消除隐患保证质量的时间节点;
5.1.7、各公司质量负责人为隐患消除的具体负责人,质量部将对各公司隐患消除的工作处结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每月5日前,会同质量隐患汇总一同反馈至各公司;
5.2、 内部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置:
5.2.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由各公司质量负责人为质量事故处理负责人,展开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置工作;
5.2.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公司应在24小时内,将事故信息反馈与集团质量部备案;
5.2.3、事故发生后要评估在内/外部存在的产成品,根据其评估结果,适时采取排查机制,确保内/外部存在的产成品质量合格;
5.2.4、事故的处置流程执行,参见附件一《质量事故处置流程》执行;
5.2.5、事故的分析、纠正所使用的记录的执行,参见附件二《质量事故改善记录表》所规定格式执行;
5.2.6、集团各公司应将发生的每起重大质量事故,作为一项改善项目,项目组长应有所在责任公司质量负责人担任,最终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可参见附件三《质量改善记录表》执行;
5.2.7、事故处结完成后五日内,责任单位按《质量事故档案管理规定》应将本次事故发生的详细资料进行整理后,提交质量部备案,质量部将此次事故情况说明负责传达各分公司;
5.2.8、除对质量事故的适时报告外,集团各公司每月应该在5日前,将上月内部质量事故汇总,提交质量部;
5.2.9、质量部,在年度制定审核计划时,应识别内部重大事故信息,确保审核时的覆盖。
5.3、外部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置:
5.3.1、在客户处发生重大事故后,责任公司应认真核实客户所反馈的问题,应对客户所反馈问题的知悉;
5.3.2、责任公司总经理为质量事故处结负责人,质量部对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跟踪并监督对质量事故处结的实施,必要时质量部人员将协助责任分公司处结;
5.3.3、为体现我司对待事故的态度,责任部门在对质量事故知悉后,应在8小时内,事故所在责任公司质量事故处置负责人,应回复客户目前公司,对质量事故处结工作的进展情况;
5.3.4、为清楚发生质量事故产品的当前产品状况,应排查公司内,在产、产成品的质量状况,并核实发货数量;
5.3.5、在确定事故问题后,应该组织相关部门,展开对造成事故的原因分析,原因分析要围绕人、机、料、法、环等涉及造成质量问题因素的方面进行,要评估事故造成的此次成本损失,事故的展开参见《质量事故改善记录表》执行;
5.3.6、事故最终的原因确定,由责任公司质量事故处结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并提交质量部备案;
5.3.7、责任部门必要时应对问题产品样件进行留样封存,以便于后期对其进行参照分析;
5.3.8、质量事故如涉及到供应商问题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交改善报告或共同参与质量事故的分析,必要时应对供应商现场进行审核;
5.3.9、集团各分公司应将发生的每起重大质量事故,作为一项改善项目,项目组长应有所在责任公司总经理担任,最终由集团总经理签字;可参见附件二《质量改善记录表》执行;
5.3.10、事故资料的收集(包括样件)责任公司应在事故处结完后10日内,按照《质量事故档案管理规定》要求提交集团质量部,质量部,应针对每起质量事故,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存档的工作,并将质量信息反馈集团各分公司;
5.4重大质量事故变更控制
5.4.1、根据对质量事故的评估,质量部适时组织集团各分公司展开质量隐患排查工作,可参照附件五《重大质量隐患排查表》;
5.4.2、根据其隐患排查结果,需在集团各分公司范围内进行变更的,签写《更改审批单》后,质量部组织集团各分公司进行会签后,最终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在集团各分公司范围内执行。
5.4.3、无需在集团各分公司范围内变更的,由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质量部备案即可;无须变更生产工艺的将以案例分析形式对集团各分公司进行质量事故案例警示;
5.5、质量部,应对负责对每起质量事故,永久性关闭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此外质量部应在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半年内,对责任分公司及其他分公司整改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6、规定日常考核实施
为确保重大质量问题管理规定能有效在集团各公司内执行,现将重大质量问题规定在实施中考核细节公布如下:
6.1提报时效性:
6.1.1、所提交质量类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于不能按时提交的,给予公司总经理在集团各公司内通报;
6.1.2、连续二次对不能按时提交的公司,给予公司总经理100元考核;
6.1.3、对无故不提交资料的公司,给予公司总经理200元考核;
6.2资料权威性
6.2.1、所提交资料应真实、有效,对于虚假、隐瞒质量信息,造成客户反馈或质量事故的,给予公司总经理200元考核;
6.2.2、集团质量部,反馈的质量信息,各公司应该认真落实、改善,对于因不去改善,而导致的客户反馈或质量事故,给予公司总经理200元考核;
6.2.3、对于按时提交且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给予公司总经理50元奖励;
6.2.4、对于所提交的质量资料,经集团质量部审阅后,作为质量案例,分享至集团各公司的,给予公司总经理2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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