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保判定的责任归属,谁有权力修改
近期,遇到退货,客诉或产线异常,品保判定责任归属。那责任归属有谁判定最为妥当。线上QC,还是QC组长,还是品质主管,还是QE。 谁有权力修改责任归属。例如客诉是我负责处理,遇到了一个外购物料,我们进行包装的,结果出货到客人那,因外观的问题太多导致退货,损失2万块。因这些外观问题,品保有发现,部分是业务特采出货。还有部分是我们认为可以放货,结果客人不收。所以判定这个责任单位,我是判给业务,品管,供应商。比例时 25%,25%,50%。 可是业务死活不接受,直接改成品保50%,供应商50%;并且找副总签名了,也没有经过品保签名同意,直接划分了这比扣款。 真是很郁闷,觉得业务太扯蛋,怎么又权力改品保的判定。而且她有权力判定吗?品管此时应该怎么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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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ome (威望:212) 贸易或进出口 - 供应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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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归属的最终裁判,归属于最高管理者,也就是CEO。
你的这个案例,业务虽然有错,但主要责任是品质经理。
责任判定应该是,50%归品保、50%归供应商。
另外,品保开告票(NC),对业务违反流程进行特采,以品保部损失的50%作为罚款。
业务并没有权力进行特采出货。特采,需要品质老大的最终裁判权。
简单的说,品保部没管好自己的枪,让别人拿去以品保的身份干了坏事儿。责任自然归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