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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需要负责来料异常的整改吗?

背景:采购的产品来料异常,IQC检验完后判定不合格。如果判断为小问题可返工(比如更换标签、小配件这类),跟单员要求SQE、IQC处理。质量人员的立场是坚持退货至供应商整改。于是两边起矛盾,内耗。
   请问各位大神,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不退货整改的责任方是谁?质量人员是否应该承担起来料返工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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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不前进一步理论(原地踏步、楼梯式步步高升)
 
当年刚做质量管理的时候,面对数十家的供应商,每月成百上千笔的交货量,经常也遇到供应商这样那样的问题,到底谁来处理一直困扰着我?也发帖求助论坛的各位前辈,大神。
 
一转眼,10年快过去了,问题点的处理修炼已有小成,这类问题已经不再困扰我了。
 
其实说到底还是做人做事的问题。如我的回复理论。
 
立场不同,对待问题处理的方式也不同,今天你作为质量人员,之所以认为应该退货,供应商返工处理,那是因为你站在质量人的立场。你还只是一个承办,你也不需要想太多,报告你的领导吧。
 
站在采购的立场,我采购了产品回来,事前如果质量单位已介入了基准制定,样件签订,供应商有非常明确的基准,认真落实的检验,制程能力OK,那为什么今天回来的东西你质量人员要判定不良,退货?根本原因就是前期质量策划不足。所以由质量人员负责供应商管理的介入处理,最为合理。
 
站在生产者的立场,如果坚守三不原则,没有东西,没有合格品我就不生产。
 
站在业务的立场,没有产品我就不出货。
 
站在财务的立场,我就不对账,不收钱。
 
站在老板的立场,我们公司或者工厂可以关门,回家了。
 
这就是我阐述人人不前进一步理论。
 
 
事前怎么处理最为合理呢?
 
如果有充裕的时间,坚持退回厂商并派员至厂商监督返工,做好品质界定判定工作,确保回厂不会再被判NG。
 
如果时间紧张,供应商可以配合派员来厂返工,质量人员也要做好监工与统计
 
如果供应商无法派员,内部就应该协调质量部门的检验人员或者生产部门员工,或者公司内部其他部门闲置人员一同配合处理返工,质量人员同时也要肩负起监工的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依照《供应商管理手册》要求的计算方式向供应商索赔。
 
如果供应商也不赔偿的话,配合服务又不行,如果真有价格等优势,牺牲一点工时可以确保产品OK的话,那就忍着,尽快扩充人员对应后续的检验,返工。
 
如果供应商也没有什么优势,不咔擦的话,这中间的水有多深,只有BOSS or buyer leader 知道了。
 
这个事情,作为供应商管理的质量人员首当其冲站前一步,做好垫脚基石,带动相关的一同向前,就可以完美的处理好。就不会浪费时间内耗。
 
作为BOSS,事情不OK,最终都是打30或者打70大板的结果。
 
你坚持,做事会OK,但做人就不行。
 
说了这么多,这么直白,知道要怎么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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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Nicetwm
Nicetwm

准备专注质量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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