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2015中引入第三方检测机制该怎么写。
如题,
近期一个新客户审厂时,发出的提问,当产品检测NG时,无送第三方检测机制的文件化支持,
我给出的回答是,
外供产品,当产品检测NG时,退回供应商进行处理。
内产产品,当产品检测NG时,启动内部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但是,客户不满意这个答案,
我想是否有必要在体系文件中添加第三方引入机制程序文件,
或者说,在现有的体系中进行修改,该如何修改。
近期一个新客户审厂时,发出的提问,当产品检测NG时,无送第三方检测机制的文件化支持,
我给出的回答是,
外供产品,当产品检测NG时,退回供应商进行处理。
内产产品,当产品检测NG时,启动内部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但是,客户不满意这个答案,
我想是否有必要在体系文件中添加第三方引入机制程序文件,
或者说,在现有的体系中进行修改,该如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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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enome (威望:212) 贸易或进出口 - 供应商管理
赞同来自: 梦的衣裳2010 、Leslie2 、sunny_520wu 、luck99321
客戶問的是你如何決定去送第三方檢測,也沒有要求一定要送檢。但你答非所問,回答人家檢測結果NG如何處理,客戶聽到這樣的結果,會認為你是在有意迴避送檢(基本不送檢,祇是應付客戶說會送檢)。
應該回答說,工程師對於測量結果進行覆核,對測量的有效性進行評估。若測量結果有效,將轉入分析和改善的流程;若測量結果的不確定性較大,則借助客戶或第三方機構進行覆核;若測量結果無效,則需要規範測量系統、重新測量。基本上這種問題屬於技術性的問題,不同問題的處理程序差別較大,因此祇是約定一般處理原則,沒有詳細規定處理程序,以避免程序化的負面影響(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