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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热固性塑料件,品保检测出不合格情况,但是评审后降级放行,也没有通知客户,然后发给客户后形成投诉,品保部和生产部都有责任,这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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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后降级放行,也没有通知客户
请问楼主:
评审的参加人员哪些?最终拍板是否通知客户的责任人是谁?以上流程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这两个问题很关键,请务必回答。
一般评审会由技术(工程),生产,品质(包含SQE和内部OQE、PQE、CQE,具体看来料相关还是半成品,成品),计划(如果是成品)或采购(如果是来料),一般有权决定特采的都是技术部,有权否决特采的是品质部,品质部有一票否决权,因为品质是代表客户的。一旦品质否决,计划采购和技术坚持特采,这时一般上升到质量经理,质量经理有决定权,如果质量经理没实权的,可以上升到总经理。
对于决定是否通知客户的也是质量经理(绝非业务经理,因为出了问题往往是质量背黑锅),如果质量经理坚持要通知客户,而团队成员或其经理有异议的,可以上升到总经理。
作为品质部门,一票否决权和通知客户权你都没有把握在自己手中,你就等着背黑锅吧。
你们当初如果是总经理决定的,自然总经理背这个锅,如果团队成员一致决定特采的,团队一起背(当然质量部没有说NO。技术部也没有说NO。这两个部门从风险评估角度来说未尽到应有的责任,责任最大)
无语中生存 • 2017-05-27 10:24
流程和实际并不一致,这是明显的私企
jacd • 2017-05-27 15:55
@无语中生存: 那你觉得应该是按流程办好呢,还是按实际办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