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审开具的不符合项:过程审核VDA6.3没有对P2-P4部分进行审核。
外审开具的不符合项:过程审核VDA6.3没有对P2-P4部分进行审核。之前我就在论坛里就审核部分提问过,好多大侠都告诉我审核P5-P7即可,但现在审核老师却给我开了个不符合项,我找不到出处,VDA6.3规定必须审P2-P7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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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ion775 (威望:51) (江苏 苏州) 汽车制造相关 供应商质量管理 - 精通结构件质量管理,供应商质量管理,五大工具等。
赞同来自: jacd
审核员出报告的形式有4种:
1. 只出P1部分:针对新的供方,工厂地址搬迁,现有供方的新场地和/或现有供方的新技术新工艺。
2. P2~P7:针对项目管理和量产过程的全过程审核。
3. P2~P4:在新项目阶段进行过程审核。
4. P5~P7:针对量产项目进行过程审核。
审核员在审核前可以针对需求,在提问中增加审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