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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交付能力是否可以进行考核

就是说供应商承诺的交货日期能不能满足顾客期望的交货日期,比如我希望10号能到货,供方说20号才能给我(不是及时率的问题),这个能不能作为一个供方考核的项目,如果能的话怎么考核?
各位大神给我点意见,我觉得一直不能满足交期的话也很有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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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yman (威望:33) (辽宁 大连) 汽车制造相关 质量经理 - 质量体系、过程控制、持续改善

赞同来自: jacd 杨医生 Madeleine

理论上来说,供应商评估应该从四个方面展开:
其一: Quality 质量 
其二: Cost 成本-- 其供货价格等等   
其三: Delivery 交付周期    
其四: Service: 后期服务
 
LZ涉及的是交付周期的问题,这个应该是在合同里面做好约定的,如果合同里约定是20号交付,你期望是10号,则以此设定一个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有失偏颇;
所以关键还是看你们是如何约束供应商的,如果约定是10号,而供应商总是延迟交付,作为客户你可以协助供应商找到其延迟交付的原因所在,以帮助其改进;与此同时对其延迟交付导致的影响要求赔偿。
 
再不行,赶紧开发新供应商了,在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商场上,我觉得没有比供应商管理手段和招术更丰富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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