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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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我国化妆品生产许可制度变迁的介绍和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法规要求的详细解读,结合行业案例的讲解,使学员全面了解本次新法规的相关要求。
经过两年左右时间的摸索和调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5年12月15日正式发出化妆品生产企业“两证合一”公告(食药监药化监〔2015〕265号),其中作为技术指导文件的《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包括了105条“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关键项目26项、一般项目71项、推荐项目8项。公告明确规定了关键项目达到5项(包括5项)或者一般项目达到20项(包括20项)判定不通过的,必须整改合格后方可获得2016年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该规范的具体要求与当前化妆品生产企业常用的ISO22716/GMPC 标准要求存在一定差别,需要企业完整识别并妥善应对。
食药监药化监〔2015〕265号两证合一公告,规定了以下3个关键时间节点:
2016年1月1日起,凡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凡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换证申请(即“两证合一”)。
2017年1月1日起,没有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化妆品生产企业现有包装标识可以使用到2017年6月30日。
为帮助化妆品生产企业尽快了解新法规的要求,尽早顺利获得新证,SGS管理学院特开设该的课程。
课程大纲
我国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制度的变迁
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法规介绍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讲解及应用案例
课程收益
准确理解“两证合一”相关法规要求及“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要求,让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了解“两证合一”新规实施时间的急迫性,充分准备,一步到位顺利申请新证;
通过学习课程中的“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内容,具备开展法规符合性自我检查的能力,有利于提升企业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更好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课程对象
化妆品生产企业法规/质量/生产/技术/业务/采购/仓储/人事后勤负责人、化妆品品牌公司外发加工管理人员、化妆品企业产品备案人员/质量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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