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仪器校准后合格判定1/3原则的依据
计量仪器在校准(非检定)后,需进行合格判定,一个通用的原则是:计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小于等于产品公差的1/3,如:产品公差为±0.6,即12丝公差,也就是:计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应小于等于12X1/3=4丝,才能表明该计量仪器合格。
请问这个1/3原则的判定依据在哪?我没有找到,也请教了专业人员,也指不出依据。
请赐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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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东0420 (威望:0) (广东 江门) 机械制造 品质经理 - 汽车配件品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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