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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丽龙检验标准

由于公司要规范包材管理,现在对保丽龙重要指标重量进行管控。我司采用重量报价,由于厂家说保丽龙误差大,以前是给-10%的误差,这样一来供应商一直都是做的负公差。现在想单个产品(约500克)还只按±10%的误差,但是32个或50个随机抽查均值应大于等于报价计重,供应商表示做不到,说行业都是做负公差。
 
我认为既然计价按重量,均重少了就属于不合格。
 
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500克左右的单品允许3%的误差,均值要求也比较高。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相关标准?或者觉得均重不得少于计价重量的做法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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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shangchu (威望:30) (广东 肇庆) 石油化工 主管 - 擅长制程质量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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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rry_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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