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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49外审根本原因分析

前一阵外审,开出不符合项:
不符合陈述:职责权限管理缺乏有效性。
不符合条款:5.3.1
不符合证据:没有证据证明最高管理者应向对顾客门户网站监控人员指派职责和权限,以确保顾客要求得到满足。
(说明:我们公司的《任命授权书》和职责权限文件中都没有提到顾客门户网站监控这回事。实际在做,但是没有职责权限规定,也没有具体的监控频次、监控内容、监控后的行动等等的规定。 于是审核老师在这里开了一个这样的不符合项。)
我的问题是,怎么分析原因?质量手册里明确规定了应该对顾客门户指派职责权限。
但是后边各部门的职责权限里边就没有提到顾客门户的事。
相当于有策划但是没执行。
是缺乏监督吗?
以什么形式监督质量手册的执行呢?内审?但是内审是抽样,还是不能完全消除不被执行的情况。还是做个《质量手册执行情况检查表》?这个动作是不是有点大?手册那么厚。。。
 
我开始抱着蒙混过关的想法写的是:对标准5.3.1理解存在偏差。
没想到,老师非常认真负责,打回来了。
 
请各位过路神仙给指点指点,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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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试剑 (威望:247) (江苏 南京) 电子制造 经理

赞同来自: 王熠之

诚恳一点的请教审核员,一般审核员会教你的(你们审核一直不通过的话,审核员也会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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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happychy99
happychy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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