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品质异常单和8D报告的开立时机怎么把握
外贸公司,目前还没有做体系方面,但是我认为MJ缺陷应该用品质异常单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让供应商做出一定的改善,但是MA和CR缺陷,供应商就应该回复8D,我们定制化产品比较多,数量不会大于100,采用全检形式,所以用不良率去定义的话感觉不合理。但是供应商认为8D开立时机必须是重大事故才能开立8D,有点纠结,所以希望大家讨论一下品质异常单和8D开立的时机到底应该怎么去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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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d (威望:1283) (江苏 苏州) 机械制造 供应商开发经理 - 供应商质量管理,为中华品质之崛起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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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富士康这种企业,弄20几个SQE,自然可以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开8D
而有的中小民营企业,一个SQE管几百个供应商,上万种零件,每年给供应商的采购额顶多二十万人民币,你要是和富士康一样的标准开8D,估计开出去供应商也不会理你
凡事结合实际,结合80/20法则,既能解决困扰企业的主要供应商问题,又能让自己集中主要精力在重点供应商的8D上面,把8D报告的效果切实落地,这才是最主要的。
举个我现在企业的例子:
双方有明确标准的外观问题1000DPPM
来料1pcs重要特性尺寸不合格
产线有影响内部功能、组装问题200DPPM,内部无法100%探测有流失到客户的风险引起客户抱怨的的1pcs
任何因供应商导致的客户投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