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写体系文件时需要用到的记录表单应如何规定?
在编写体系文件时,写的流程作业内容中需要用到体系记录是需要在文件中提到使用体系记录吗?
编写文件最后的相关表单中有罗列出很多体系记录的表单,但是在文件中却未提到使用记录表单,这样的文件是不是不合理?
所以在编写体系文件时,工作程序中是应该提到使用记录表单?例如:《文件信息控制程序》中需要使用哪些记录表单就应该在文件编写时把记录表单带入?
编写文件最后的相关表单中有罗列出很多体系记录的表单,但是在文件中却未提到使用记录表单,这样的文件是不是不合理?
所以在编写体系文件时,工作程序中是应该提到使用记录表单?例如:《文件信息控制程序》中需要使用哪些记录表单就应该在文件编写时把记录表单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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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747 (威望:96) (广东 广州) 汽车制造相关 主管 - 各類體系負責人~~~
赞同来自: linhai阑珊
从文件管理的角度来说,如果你的表单不出现在程序文件之中,那么后期你的表单会有脱节,我们要求所有文件之间是要有一定相互关联的,不会有独立存在的表单,如果有独立存在的,那么说明某个程序文件的要求和实际做法有脱节,需要修改.而同样,程序文件不应该只说要怎么做,还要说你这么做了,要输出什么样的表单(也就是形成证据的过程)
而一份程序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目的
2.范围
3.权责
4.定义
5.内容
6.引用文件
7.支持文件
8.适用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