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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必须要有放行单么?必须有放行两个字么?判定合格了还要再判定放行么

我们是从事医疗器械的公司,前两天飞检,老师说我们成品检验没有放行单,开了一般不符合。我以前是手机行业的,对医疗器械行业不太懂,现在想向大神们请教,我们公司成品检验有检验报告,检验记录,合格证,每一份上面都会判定合格,不合格,并有专人符合,评审签字。按照行业要求,一定还需要补一张放行单么?或者在记录或报告合格后面专门加一个放行选项,由专人签字?
不太了解。另外,我把公司原材料检验改了,也没有放行字样,以前一个检验报告有三页纸,现在就合并成一张了,老师看过却没有提出疑问,到底这个要求是如何定义和执行的,有点迷糊了。
请大侠们指点,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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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mstrong (威望:30) (四川 成都) 在校学生 员工 - 我是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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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合格还要保证过程合格,你的放行单,要对过程进行确认,比如然后批准放行,就可以了。具体可以看总局2016年173号通告,成品放行指南的一个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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