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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稽核时,内部校正实验室未经CNAS认可,实验室不能出具带“校准”字样的报告,只能出具精度检查报告,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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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grady (威望:242) (上海 上海) 电子制造 CI Specialist (APAC) - Lean & 6 sigma CI Sp...

赞同来自: 汽配零件厂家

真的是有点搞笑啊...把“校准”字眼改成精度检查报告 ...内部校验就不需要追溯到CNAS了?
另外,哪条规定内校不能用“校准”的字眼描述?...
 
审的一点水平没有...纯粹搞事情...哎...
 
针对供应商内部校验的审核,如果无法直接溯源到CNAS的标准...
这里的直接溯源,是指内部校准的人员具有该量具的计量员资质,且基准仪器在有效期且基准高于被校准仪器...至少这2条要符合...其他忽略
以上做不到,扣严一点,可以直接不认可内校的做法和内校出具的报告...
但事实上,很多企业出于成本or内部原因,通过一些量值对比的方法进行内部校验...这里提到的量值对比法,通常供应商要辅以清晰的WI,对校准的仪器,条件,量程,判定方法等等做出界定,而后出具内部的一个数据对比报告...
这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间接做法...只要做的到位,风险都识别出来且有管控... 二三方审核通常都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综上...现在有些审核得人真的是完全歪曲审核的初衷...形式主义,教条主义,一知半解...坑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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