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性评价报告
合规性评价报告
评审时间:2005年10月19日
参加评价的部门人员:****
评价内容:
通过本次内审,审核组对于我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
一、 重要环境因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
1.消防应急准备情况:
审核时发现,原材料储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生产过程中符合《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二车间审核时发现,消防通道被一垛树脂占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已经下达不符合报告,限期整改。
2.生产过程中能源使用情况:
我公司对于生产用水、电、蒸汽的消耗实行定额管理,有具体的控制措施和考核办法、细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
二、 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情况:
1.污水排放情况:
我公司污水:一车间废水、刷釜产生的废水、化验室实验室产生的含酚、醛的污水经收集到三车间处理,三车间次治理后的污水、生活污水都经收集到污水站,经污水站处理后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符合《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符合《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要求。排放执行国家二级排放标准,经过新建污水站处理后的污水,将执行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2.噪声排放情况:
我公司噪声源是减速机、风机、真空泵等运转形成的噪声。通过济南市环保局对厂界噪声的监测,我公司噪声达标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符合《工业厂界噪声标准》的II类工业区标准。
3.废气、粉尘排放情况:
我公司废气、粉尘产生的情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粉尘。工艺废气、粉尘经除尘器治理后达标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冷风机、冷库制冷系统、空调产生的氟利昂未发生泄漏,符合《关于消耗臭氧层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有关要求。
4.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在各部门审核时发现,各部门对于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电池、废硒鼓、废墨盒等的处置交接没有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已下达不符合报告,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三、 化学危险品采购、运输、储存与保管情况:
在三车间审核时发现,对于甲酸、氨水两种分别显酸性和碱性的化学品放在一起储存,违反《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4.8、6.9条款规定,已经下达“不合格报告”,要求三车间及时整改。
四、 顾客、周边邻居投诉、环保局等相关方的环境要求情况:
今年未收到周边邻居的投诉,环保局对我公司的排污情况监测达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五、 内外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结果情况:
内审发现的不符合法律法规情况已经在前面提出,外审需要本次监督审核后总结。
六、 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落实
我公司在建厂初期已经进行过环评,并顺利通过。
七、 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
我公司对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
八、 可能影响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内外环境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等情况:
暂无此类情况。
九、 重大环境事故的处理或改进的建议:
我公司自从运行环境管理体系以来未发生过重大环境事故。
评价结论意见:
通过本次内审,审核组对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了合规性评价,发现有些情况与法律法规不符合,已经下达不合格报告,要求责任部门尽快整改,通过审核,发现有的部门对于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在人事部在组织下,品保部对于有关部门进行了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加强了学习。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公司没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情况较好。
评审时间:2005年10月19日
参加评价的部门人员:****
评价内容:
通过本次内审,审核组对于我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
一、 重要环境因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
1.消防应急准备情况:
审核时发现,原材料储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生产过程中符合《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二车间审核时发现,消防通道被一垛树脂占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已经下达不符合报告,限期整改。
2.生产过程中能源使用情况:
我公司对于生产用水、电、蒸汽的消耗实行定额管理,有具体的控制措施和考核办法、细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
二、 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情况:
1.污水排放情况:
我公司污水:一车间废水、刷釜产生的废水、化验室实验室产生的含酚、醛的污水经收集到三车间处理,三车间次治理后的污水、生活污水都经收集到污水站,经污水站处理后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符合《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符合《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要求。排放执行国家二级排放标准,经过新建污水站处理后的污水,将执行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2.噪声排放情况:
我公司噪声源是减速机、风机、真空泵等运转形成的噪声。通过济南市环保局对厂界噪声的监测,我公司噪声达标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符合《工业厂界噪声标准》的II类工业区标准。
3.废气、粉尘排放情况:
我公司废气、粉尘产生的情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粉尘。工艺废气、粉尘经除尘器治理后达标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冷风机、冷库制冷系统、空调产生的氟利昂未发生泄漏,符合《关于消耗臭氧层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有关要求。
4.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在各部门审核时发现,各部门对于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电池、废硒鼓、废墨盒等的处置交接没有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已下达不符合报告,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三、 化学危险品采购、运输、储存与保管情况:
在三车间审核时发现,对于甲酸、氨水两种分别显酸性和碱性的化学品放在一起储存,违反《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4.8、6.9条款规定,已经下达“不合格报告”,要求三车间及时整改。
四、 顾客、周边邻居投诉、环保局等相关方的环境要求情况:
今年未收到周边邻居的投诉,环保局对我公司的排污情况监测达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五、 内外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结果情况:
内审发现的不符合法律法规情况已经在前面提出,外审需要本次监督审核后总结。
六、 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落实
我公司在建厂初期已经进行过环评,并顺利通过。
七、 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
我公司对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
八、 可能影响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内外环境的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等情况:
暂无此类情况。
九、 重大环境事故的处理或改进的建议:
我公司自从运行环境管理体系以来未发生过重大环境事故。
评价结论意见:
通过本次内审,审核组对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了合规性评价,发现有些情况与法律法规不符合,已经下达不合格报告,要求责任部门尽快整改,通过审核,发现有的部门对于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在人事部在组织下,品保部对于有关部门进行了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加强了学习。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公司没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情况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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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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