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质量工程师考试要开始报名了
关于做好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15号),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2006年6月25日举行。现将我省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6年度全省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1月28日8时起至12月16日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5年12月16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5年12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12月1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报名数据库和报名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6月25日
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专用帐户。
九、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表明不是终生制,这与评定职称不同,意义何在?
答:质量专业资格证书是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知识范围内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证明,因此它不是终生制。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新知识的证明,方可登记,延长证书的有效期。这一点学习了国外资格证书的管理办法。
十、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是否就是质量工程师?
答:不是。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从事质量专业工作能力的一种证明。获得证书者可以应聘企事业的质量工程师岗位,单位聘用时,才是质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初级资格是从事质量工作的上岗证,这是否是强制的?
答:上岗证是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要求,在某些重要产品生产领域将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十二、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请问,某些重要产品指那些产品?
答:主要是指有关安全和健康类产品。具体办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十三、参加考试,是否必须培训?
答:培训是自愿的,参加考试可以不参加培训。但是,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内容比较系统、全面,国内大专院校很少设置质量专业,其他机构也很少开展系统、全面的质量专业知识培训,因此,考前培训是很有必要的。
十四、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什么地方报名?
答: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共同负责,成立考试管理机构。参加考试的人员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十五、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什么地方报名?
答: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 (职改)部门共同负责,成立考试管理机构。参加考试的人员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十六、每年什么时候举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答:每年6月举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首次考试定于2001年9月23日。
十七、考生从事质量工作的经历由谁审核?
答:报名时,由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核考生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经历。
十八、初级、中级考试内容是否有区别?
答:有区别。质量专业中级资格比初级资格考试内容多,程度深。初级资格主要考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中级资格主要考基本原理和应用。具体考试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十九、报考初级资格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质量专业初级资格,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格守职业道德。此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
历。
二十、报考中级资格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质量专业中级资格,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烙守职业道德。此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十二、报名的程序?
答: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查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报名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核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经历。经考试
管理机构核准后,向应考人员核发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十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年限,其截止日期为什么时候?
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十四、高级资格什么时候考试?
答:有了中级资格后才能考高级。因此,试点成功后就会适时推出高级考试制度。
二十五、什么叫质量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的原则?
答:一考多用的原则是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可以用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可以作为持证上岗的依据,还可以作为某些重要产品关键质量岗位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十六、聘任助理质量工程师有什么条件?
答:取得初级资格,并根据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
二十七、聘任质量工程师有什么条件?
答:取得中级资格,并根据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质量工程师职务。
二十八、质量专业资格证书是否全国有效?
答: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十九、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由哪个部门颁发?
答: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 (职改)部门颁发。
三十、在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是否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答: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十一、申请举办质量专业资格考前培训有什么要求?
答:首先,必须具备场地、师资 (有具体要求)、教材等条件,师资必须是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教师;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人事 (职改)部门审核推荐,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三十二、是否有考试的专用教材?
答:为了保证考前培训的质量和为考生自学提供帮助,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国内权威教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编写考试专用教材。
三十三、质量专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后在什么地方办理登记手续?
答:根据规定,质量专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后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三十四、人事部在该项工作中的职责?
答: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
三十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该项工作中的职责?
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研究建立考试题库,授权有关单位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三十六、实施该项制度后,质量专业是否不再评职称?
答:质量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三十七、《产品质量法》中是否有岗位质量责任方面的规定?
答:有。《产品质量法》第三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三十八、制定法规、规章时,是否把这个内容加进去?
答:在某些重要产品生产领域 (主要指涉及安全和健康的产品生产领域)的关键质量岗位,必须实行职业资格准人控制。这些内容将用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形式进行规定。
三十九、我国什么时候提出职业资格制度的概念?
职业资格的概念是在1993年正式提出来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要在我国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
四十、什么叫职业资格?
答: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四十一、什么叫执业资格?
答: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人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四十二、什么叫从业资格?
答: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 (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四十三、什么叫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是经专家评审、反映一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并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依据的一种资格,不与工资挂钩。技术职称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才评价和使用制度,在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它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激励的一种手段和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己经走向市场,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一些管理办法己经不再适应。职业资格制度,就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产物。
四十四、什么叫技术职务?
技术职务是指专业技术岗位,它受到机构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实行聘任制度并与工资待遇挂钩。
四十五、我国职业资格的主要内容?
我国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及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 (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15号),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2006年6月25日举行。现将我省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2006年度全省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1月28日8时起至12月16日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5年12月16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5年12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12月1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报名数据库和报名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6月25日
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专用帐户。
九、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表明不是终生制,这与评定职称不同,意义何在?
答:质量专业资格证书是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知识范围内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证明,因此它不是终生制。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新知识的证明,方可登记,延长证书的有效期。这一点学习了国外资格证书的管理办法。
十、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是否就是质量工程师?
答:不是。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从事质量专业工作能力的一种证明。获得证书者可以应聘企事业的质量工程师岗位,单位聘用时,才是质量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初级资格是从事质量工作的上岗证,这是否是强制的?
答:上岗证是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要求,在某些重要产品生产领域将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十二、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请问,某些重要产品指那些产品?
答:主要是指有关安全和健康类产品。具体办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十三、参加考试,是否必须培训?
答:培训是自愿的,参加考试可以不参加培训。但是,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内容比较系统、全面,国内大专院校很少设置质量专业,其他机构也很少开展系统、全面的质量专业知识培训,因此,考前培训是很有必要的。
十四、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什么地方报名?
答: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共同负责,成立考试管理机构。参加考试的人员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十五、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什么地方报名?
答: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 (职改)部门共同负责,成立考试管理机构。参加考试的人员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十六、每年什么时候举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答:每年6月举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首次考试定于2001年9月23日。
十七、考生从事质量工作的经历由谁审核?
答:报名时,由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核考生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经历。
十八、初级、中级考试内容是否有区别?
答:有区别。质量专业中级资格比初级资格考试内容多,程度深。初级资格主要考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中级资格主要考基本原理和应用。具体考试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十九、报考初级资格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质量专业初级资格,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格守职业道德。此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
历。
二十、报考中级资格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质量专业中级资格,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烙守职业道德。此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十二、报名的程序?
答: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查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报名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核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经历。经考试
管理机构核准后,向应考人员核发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十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年限,其截止日期为什么时候?
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十四、高级资格什么时候考试?
答:有了中级资格后才能考高级。因此,试点成功后就会适时推出高级考试制度。
二十五、什么叫质量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的原则?
答:一考多用的原则是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可以用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可以作为持证上岗的依据,还可以作为某些重要产品关键质量岗位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十六、聘任助理质量工程师有什么条件?
答:取得初级资格,并根据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
二十七、聘任质量工程师有什么条件?
答:取得中级资格,并根据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质量工程师职务。
二十八、质量专业资格证书是否全国有效?
答: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十九、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由哪个部门颁发?
答: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 (职改)部门颁发。
三十、在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是否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答: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十一、申请举办质量专业资格考前培训有什么要求?
答:首先,必须具备场地、师资 (有具体要求)、教材等条件,师资必须是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教师;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人事 (职改)部门审核推荐,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三十二、是否有考试的专用教材?
答:为了保证考前培训的质量和为考生自学提供帮助,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国内权威教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编写考试专用教材。
三十三、质量专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后在什么地方办理登记手续?
答:根据规定,质量专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后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三十四、人事部在该项工作中的职责?
答: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
三十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该项工作中的职责?
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研究建立考试题库,授权有关单位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三十六、实施该项制度后,质量专业是否不再评职称?
答:质量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三十七、《产品质量法》中是否有岗位质量责任方面的规定?
答:有。《产品质量法》第三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三十八、制定法规、规章时,是否把这个内容加进去?
答:在某些重要产品生产领域 (主要指涉及安全和健康的产品生产领域)的关键质量岗位,必须实行职业资格准人控制。这些内容将用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形式进行规定。
三十九、我国什么时候提出职业资格制度的概念?
职业资格的概念是在1993年正式提出来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要在我国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
四十、什么叫职业资格?
答: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四十一、什么叫执业资格?
答: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人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四十二、什么叫从业资格?
答: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 (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四十三、什么叫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是经专家评审、反映一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并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依据的一种资格,不与工资挂钩。技术职称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才评价和使用制度,在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它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激励的一种手段和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己经走向市场,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一些管理办法己经不再适应。职业资格制度,就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产物。
四十四、什么叫技术职务?
技术职务是指专业技术岗位,它受到机构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实行聘任制度并与工资待遇挂钩。
四十五、我国职业资格的主要内容?
我国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及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 (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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